序号 |
中介服务 事项名称 |
对应行政审批 事项名称 |
设置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 |
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机关 |
处理决定 |
1 |
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
权限内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1号) 《湖南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4〕56号)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根据湘政发〔2016〕3号文件规定,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项目申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2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表)编制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6号)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根据湘政发〔2016〕3号文件规定,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3 |
建设工程监理 |
权限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8号)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参照国务院、省里处理方式,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监理,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建设工程使用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检测 |
权限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参照国务院、省里处理方式,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权限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8号)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参照国务院、省里处理方式,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设计文件,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主管部门现有的设计文件技术评估、评审。 |
6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
权限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8号)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根据湘政发〔2016〕3号文件规定,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审查,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审查。 |
7 |
安全评价机构出具安全评价报告 |
市本级燃气经营许可 |
《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参照国务院、省里处理方式,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评价,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8 |
燃气改动的施工图,燃气专项安全评估报告 |
市本级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参照国务院、省里处理方式,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9 |
安全评价报告 |
权限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按照湘政发〔2016〕3号文件规定,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评价,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0 |
安全评价报告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核发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 |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按照湘政发〔2016〕3号文件规定,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评价,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1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 |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按照湘政发〔2016〕3号文件规定,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评价,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2 |
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验资报告 |
权限内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 |
市民政局 |
参照国务院、省里处理方式,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3 |
基金会成立登记验资报告 |
权限内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 |
市民政局 |
参照国务院和省里处理方式,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4 |
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财务审计报告 |
权限内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
市民政局 |
参照国务院、省里处理方式,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财产清算审计报告 |
权限内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
市民政局 |
按照国发〔2016〕11号文件规定,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清算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社会团体注销清算审计。 |
|
基金会变更登记财务审计报告 |
权限内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 |
市民政局 |
参照国务院、省里处理方式,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7 |
基金会注销登记财产清算审计报告 |
权限内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 |
市民政局 |
按照国发〔2016〕11号文件规定,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清算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基金会注销清算审计。 |
18 |
养老机构设立验资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 |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市本级) |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 |
市民政局 |
参照国务院、省里处理方式,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19 |
验资报告 |
权限内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参照国务院、省里处理方式,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20 |
土地评估报告 |
权限内用地许可 |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
市国土资源局 |
参照国务院、省里处理方式,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合法资质的地价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 |
21 |
勘测定界图 |
权限内用地许可 |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9号令) |
市国土资源局 |
参照国务院、省里处理方式,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图纸,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22 |
采矿权评估报告 |
权限内采矿权及转让审批 |
《湖南省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湘国土资发〔2010〕25号) |
市国土资源局 |
参照国务院、省里处理方式,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 |
23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
权限内采矿权及转让审批 |
《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
市国土资源局 |
按照湘政发〔2016〕3号文件规定,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方案,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方案技术评估、评审。 |
24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含土地复垦)方案编制 |
权限内采矿权及转让审批 |
《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
市国土资源局 |
按照湘政发〔2016〕3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方案,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方案技术评估、评审。 |
25 |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 |
权限内采矿权及转让审批 |
《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3号) |
市国土资源局 |
按照国发〔2015〕58号文件规定,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
计量标准考评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
《计量法实施细则》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国家质监总局令第72号) |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参照国务院、省里处理方式,审批部门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或者考评组承担考核考评任务。 |
27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 |
权限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申请人应按要求参加并通过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组织的考试,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参加特定中介机构组织的考试。 |
28 |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现场考核 |
权限内非重点管理计量器具(除水质分析仪、有毒有害气体分析仪、热量计、互感器、压力传感器、流量器之外)的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核发(承接省级委托) |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监总局令第104号) |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参照国务院、省里处理方式,审批部门聘请考评员组成考核组对申请人实施现场考核。 |
29 |
施工图审查 |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 |
市消防支队 |
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审查,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30 |
消防设施检测 |
消防验收 |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 |
市消防支队 |
参照国务院、省里处理方式,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31 |
编制燃放作业方案 |
大型焰火燃放(Ⅱ级以上)许可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市公安局 |
参照国务院、省里处理方式,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32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论证 |
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权限内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 |
市林业局 |
按照国发〔2016〕11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33 |
设立木竹加工企业可行性报告 |
林区设立木竹经营、加工单位审批 |
《湖南省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管理办法》 |
市林业局 |
参照国院、省里处理方式,申请人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34 |
林木采伐作业设计 |
林木采伐审批(泸阳林场、中坡森林公园、象狮坡森林公园) |
《湖南省林业条例》 |
市林业局 |
参照国务院、省里处理方式,申请人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35 |
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批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5号) |
市水利局 |
按照湘政发〔2016〕3号文件规定,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报告书,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报告书技术评估、评审。 |
|
编制工程防洪评价 |
河道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 |
市水利局 |
按照湘政发〔2016〕3号文件规定,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报告书,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报告书技术评估、评审。 |
|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设施竣工验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市水利局 |
按照湘政发〔2016〕3号文件规定,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报告书,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报告书技术评估、评审。 |
38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 |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设施竣工验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市水利局 |
按照湘政发〔2016〕3号文件规定,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报告书,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审批部门完善标准,按要求开展现场核查。 |
39 |
水工程建设规划报告书编制 |
水工程防洪规划审批和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31号) |
市水利局 |
按照湘政发〔2016〕3号文件规定,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报告,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40 |
出具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 |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参照国务院、省里处理方式,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评价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41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 |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 |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参照国务院、省里处理方式,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检测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出具放射防护评价报告 |
放射诊疗许可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 |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参照国务院、省里处理方式,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检测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43 |
资产评估报告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 |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参照国务院、省里处理方式,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检测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44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编制 |
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市环境保护局 |
按照湘政发〔2016〕3号文件规定,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45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与调查报告编制 |
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 |
市环境保护局 |
按照湘政发〔2016〕3号文件规定,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监测,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监测。 |
46 |
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 |
省立项的国道、省道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省级下放) |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第14号)
|
市交通运输局 |
按照湘政发〔2016〕3号文件规定,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施工图,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施工图技术评估、评审。 |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咨询 |
省立项的国道、省道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省级下放) |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第14号)
|
市交通运输局 |
按照湘政发〔2016〕3号文件规定,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审查,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审查。 |
48 |
公路建设项目竣(交)工验收质量鉴定 |
省立项的国道、省道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省级下放) |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部令第4号) |
市交通运输局 |
按照湘政发〔2016〕3号文件规定,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质量鉴定。 |
49 |
公路建设监理 |
省立项的国道、省道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省级下放) |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第14号) |
市交通运输局 |
参照国务院、省里处理方式,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监理,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50 |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及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
权限内涉路(桥)施工活动审批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 |
市交通运输局 |
按照湘政发〔2016〕3号文件规定,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技术评价报告,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技术评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51 |
现状地形图 |
选址意见书核发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
市规划局 |
参照国务院和省里处理方式,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技术评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52 |
选址论证报告 |
选址意见书核发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
市规划局 |
参照国务院和省里处理方式,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技术评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53 |
城市规划技术论证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
市规划局 |
参照国务院和省里处理方式,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技术评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54 |
日照分析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湖南省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
市规划局 |
参照国务院和省里处理方式,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技术评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55 |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估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湖南省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
市规划局 |
参照国务院和省里处理方式,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技术评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
工程竣工测量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湖南省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
市规划局 |
参照国务院和省里处理方式,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技术评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
信息安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信息安全工程和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工程项目审核 |
《湖南省信息化条例》 |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参照国务院和省里处理方式,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也可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技术评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58 |
人防工程设计 |
人防工程修建、利用审批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按照湘政发〔2016〕3号文件规定,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设计,也可以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设计,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技术评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59 |
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
人防工程修建、利用审批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国人防〔2009〕282号) |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按照湘政发〔2016〕3号文件规定,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审查,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审查。 |
60 |
人防工程监理 |
人防工程修建、利用审批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按照湘政办〔2016〕3号文件规定,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进行监理,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 |
61 |
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估 |
建设工程防震设防要求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
市地震局 |
按照国发〔2015〕58号文件规定,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地震安全性评估,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
62 |
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编制 |
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
《城市绿化条例》 |
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
参照国务院和省里处理方式,申请人应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设计,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设计技术评估、评审。 |
63 |
验资报告 |
实施高级中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和变更名称、层次、类别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市教育局 |
参照国务院、省里处理方式,申请人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机构编制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