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解表类药(治疗感冒发热、感冒咳嗽初期等)
头煎:煮沸后继续煎煮10~15分钟。
二煎:煮沸后继续煎煮10分钟。
2.2补益调理类药(治疗脾胃不和、抽动、多动等)
头煎:煮沸后用文火(小火)慢煎30-40分钟。
二煎:煮沸后用文火(小火)慢煎20-30分钟。
三、煎煮后的处理
将第一次和第二次煎煮的药液分别倒出,合并在一起。
通常为每日1副药(特殊情况请按医生医嘱)。一般1副药煎煮两次后,合并的总药液量为100—400毫升(根据患儿年龄),然后分2-3次服用。
(以下煎煮量可以参考:1-3岁,每日60-100ml,4-6岁,每日100-200ml,7-10岁,每日200ml.12岁以上,每日300-400ml,把上述总量分2-3次喝。)
四、特殊要求的煎煮法
先煎:处方上有些需要先煎的药物,“先煎”一般都标在相应药物的右上角,药房会给以单独药袋包装,药袋上标有“先煎”字样。这些药一般是一些质地坚硬的药材(如矿石类、贝壳类或动物骨骼类),如龙骨、牡蛎、龟板等,需要先煎 30分钟--1小时。另外一些如“炮附子”等药,需要先煎1-2小时,一定要听医生嘱咐煎药时注意。然后再加入其他药材(称为“群药”)一起煎煮,然后是用大火煮沸后小火再煮。这样可以使这些药材的有效成分充分释放。
通常可以在浸泡群药的时候,同时煎煮那些需要“先煎”的药物。
后下:对于一些含有挥发性成分的药材(如薄荷、砂仁、钩藤等),需要在群药煎煮完成前5~10分钟加入,以避免有效成分因长时间煎煮而挥发。
包煎:对于一些细小的种子类药材,标有“包煎”的,需要装入提供的药袋后用自带的线扎紧药袋口或用纱布包裹后与其他药材一起煎煮,以防止药材漂浮或刺激咽喉。
五、服用方法
1.服用时间:一般中药汤剂分为早晚两次服用,饭前或饭后服用需根据病情和医生建议决定。对于一些刺激性较强的药物,或者脾胃虚弱的孩子,建议饭后服用;对于一些滋补类药物,可以饭前服用。
2、服用量:参考 “三、煎煮后的处理”或遵医嘱。
六、注意事项
1. 煎煮后的药液最好当天煎煮当天服用,若需保存,可放入冰箱冷藏,但不宜超过24小时。服用时需要再次加热。
2.煎煮过程中注意时刻观察情况,火候控制,搅拌药材,避免煎干或煎糊,出现煎糊情况则不能服用。
3.如果在煎煮过程中发现水不够,可适当加入少量热水,但不要加冷水。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