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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公布第一批县本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的起草说明及解读

作者: 来源:县法制办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8日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县本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的起草说明及解读

(县人民政府审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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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7〕1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69号以及《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怀政发〔2017〕8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审改办的相关规定,靖州县人民政府审改办组织起草了《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县本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通知》的必要性

按照省里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相关指示精神,各级机构编制部门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单位,今年来,省、市相继公布了公共服务事项,为此,我办认真逐项对照文件中的项目,清理出涉及21家单位共计123项拟公布的公共服务事项。因此制定《靖州县本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第一批)》并以《通知》的形式对外发布,是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成果的重要环节。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正文和附件两部分,附件为《靖州县本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第一批)》,包含县本级公共服务事项123项。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该《通知》制定过程

县审改办严格按照逐项对照→提交部门反馈意见→逐项再审→提交县审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逐项审议→提交部门复核→项目最后确认的流程,最终形成了《靖州县本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第一批)》。

1.逐项对照。县审改办仔细对照省、市相关文件中调整、取消、下放至县级的行政许可事项,列出县本级拟调整、取消和承接的行政审批项目清单,对省、市调整的行政权力按照层级权限相应进行调整。

2.征求意见。根据《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怀政发〔2017〕8号)等文件,县审改办发征求意见函到此次涉及的21家单位,征求意见函上注明各单位此次公布的公共服务事项。经过各单位确认无误后,最终形成《靖州县本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第一批)(送审稿)》。

(二)对县本级公共服务事项的管理

1.优化流程。有公布公共服务事项任务的相关单位,须逐项制定办事指南,优化办理流程,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

2.监督检查。加强对审改工作督促检查。按省、市要求,明年由审改办牵头,会同县监察局、县法制办等部门,对全县公共服务事项相关单位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对工作迟缓、不按要求执行公布的公共服务事项的,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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