锹里苗王龙安礼事略“吴三麟 吴宗禄”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2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旧时,官府对苗侗族聚居的锹里,实行“以夷治夷”的政策,以当地头人治理当地。这种头人,在当地人民中  极有威信,被称为“苗王”。

  民国时期,龙安礼在锹里(民国时期三锹乡,管辖范围包括今三锹乡全部、平茶、藕团、大堡子等乡镇的一部分)当乡长多年,掌握了锹里的军政大权,在靖县及贵州的锦屏、黎平边界有点名声,人们亦称其为苗王。现就我们所知,将龙安礼的经历、活动略作叙述。

  龙安礼,又名龙立之,一九O六年出生于锹里棉花地(今平茶乡棉花村),一九三四年毕业于鹤山高级小学,历任南区第九初级小学(高坡小学)校长,锹里乡乡长,锹里乡义勇壮丁队队长,正值乡副乡长,新建乡乡长,县参议员,靖县自卫总队第一联乡大队,靖县自卫团第一营营长等职。

  龙安礼出仕社会的时候,正是兵荒马乱、盗贼横行的年代,他当了乡长以后,首先是利用款的组织形式,治理锹里。过去,苗侗地区由几个邻近村寨联合起来的社会组织,叫做“款”。各寨寨老在款场集合制定的规约叫“款约”。“款约”相当于现在的乡规民约,是古代苗侗人民对外御敌,对内维护治安和维系道德风尚的法典。如成化十四年所立的铜鼓款碑就有“不许杀人放火”、“不许窝藏盗贼”、“不许偷牛盗马”、“不许拦路抢劫他人钱财”等十二条款规。款规如同王法,触犯款规,轻者罚金,重者处死。锹里历代苗王执行款规甚严,故锹里民有仅知款规,而不知国家王法者。

  龙安礼在锹里当事期间,曾与各寨寨老约定:如有偷牛,抢劫或与有夫之妇通奸上以枪决;凡未婚男女相偷,罚大洋八十。他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在执行款规时,也是相当严格,毫不留情,比如,他有一个好友龙名发因窝藏了一个来自贵州的土匪,也他处以枪决。同时他还接连枪毙了几个偷盗耕牛、“关羊”抢劫的盗贼。一些行为不轨的人 ,一闻龙安礼之名,无不生畏,自行检点。

  一九三六年三月,龙安礼召集锹里里各寨头人到牛筋岭开会,在“不许舅霸姑婚”的基础上,制定了五条有关改良婚姻习俗的款规。规定:“不许先奸后娶。”“办定婚礼酒饭后,一诺千金,不得翻悔。”“过门之女,不得回娘家坐花唱歌……。”等等,赢得了苗侗人民的拥护。龙安礼利用款规治理锹里,民事纠纷减少,治安逐渐好转,民众生活较为安定。

  民国后期,靖县匪风严重,外界常有股匪在锹里边境“关羊”(即拦路抢劫),甚至到锹里“吊羊”(即绑架),锹里不得安宁,而当时的县政府又无力过问。龙安礼出任乡长后,即组织锹民自卫,奋起抵御。一九三五年贵州石德超匪部的人将他处富户吊来锹里边境的难曹隐藏,企图嫁祸于锹民,龙安礼即联合寨市刘禹美、召集锹里、寨市乡兵将匪众围住,一阵枪战,击毙匪徒四名,余匪奔逃。

  一九三八年,洋溪一姓覃和一姓黄的土匪将菜地湾潘应景“吊羊”,龙安礼得知,即与潘应忠带乡兵侦查,率众围扑,将覃、黄二匪击毙。又某年,老里盘谢显煌,被贵州土匪吴超一伙“吊羊”而去,龙闻讯即组织乡兵跟踪追击,至贵州米山,将匪围住,经一番枪战,毙匪数人,救回谢显煌。

  一九四O年前后,龙安礼奉县长之令,率乡兵到九龙山、木山等一带剿匪,曾在木山捉得一抢劫杀人惯匪“干巴”。

  龙安礼对外界欺负锹民之事也常出面过问。锹里的上锹与贵州黎平中黄乡接界,山多田少,百姓粮食难以自给,常靠造土纸换粮维持生活。一九四六年,上锹人去黎平中黄卖纸,常在路途中遭中黄土匪“关羊”,加之,中黄乡公所肆意增收土纸税款,盘剥锹民。龙安礼得知此事,非常气愤,集合各寨青壮年百余人,夹带枪枝去中黄卖纸。和往常一样,中黄乡公所里的人,又来敲诈卖纸锹民,龙安礼一声令下,带枪的青壮锹民将中黄乡公所团团包围,缴得该乡公所步枪一枝,自此,中黄乡公所再也不敢加收卖纸税金,从而保护了锹民的利益。这件事在外界传开,龙安礼的名声更加远传。

  龙安礼为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自一九四一年起,开始大办枪枝扩充势力。当时,正逢抗日紧张,国民党政府号令全民抗日,大办民兵民枪,龙安礼乘机增加乡警人员,动员百姓买枪或筹集枪款。办枪要钱,钱从何来?恰好此时锹里人从广偷运鸦片烟种来种植,得到大宗收入,龙安礼觉得这是一个好办法,便听之任之。于是,在上锹的江边寨、棉花地、高坡,中锹的水冲等地便大量种植起鸦片。地方有了钱,龙安礼便筹款买枪,还指派和鼓励个人买枪。又从贵州请来铁匠吴复才在滥泥墓山脚 办起简易兵工厂,制造夹板枪和土拉拔。不几年,锹里就拥有了数百枝步枪和少量的手枪、轻机枪,各种子弹不计其数。龙安礼下手的武器大增,势力迅速扩大起来。但是,鸦片是毒品,政府明令禁烟,身为乡长的龙安礼却采取阳奉阴违的两面手法,口头喊禁烟,实际允许种烟。当时,县长曹石人也曾几次到锹里查烟铲苗,但由于鸦片都是种在山高陡坡、人畜罕至的密林深处,曹县长查无结果。

  龙安礼以烟兴业,拥有雄厚实力,靖县甲派头目吴君庭、唐振之等人极力拉拢他,使龙安礼在靖县甲乙两派斗争中成为甲派的骨干,后来还成为吴君庭的得力助手。一九四九年初,经吴君庭的极力推荐,龙被县长卢礼波委任为靖县自卫总队第一联乡大队长,同年四月改任为靖县自卫团第一营营长。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解放军三三四支队解放靖县,龙安礼带上营部人员回到锹里,十月七日,龙去锹里康头寨和吴君庭、龙骧、储康民、申亚藩等三十余旧政人员相会,成立“靖县流亡政府”,推储康民为县长,吴君庭仍为自卫团团长,龙安礼仍为自卫团营长。同年十一月初,解放军一五一师进驻靖城,成立靖县临时政府,龙安礼才回老家棉花地隐居。

  一九五O年二月下旬,申亚藩、沈大海等十余人到棉花地找到友安礼,要他把人枪带出来,成立匪部,对抗解放。龙见国民党大势已去,拿不定主意,便召集锹里各寨头人到牛筋岭上合议。他先向参加合议的人说明了当时的局势,然后问大家怎么办?是向解放军缴枪?还是和解放军打?人们议论了半天,得不出一致结论,有的主张把枪交出了事,有人则说:“我们不清楚共产党、解放军的政策,只是枪是我们自己买的,要留着打野猪用。”张祖鑫、张祖鉴兄弟及梁藩等人主张和解放军打。最后,龙安礼终于走上了反共反人民的道路,

  一九五O年三月上旬,龙安礼随申亚藩、沈大海去四乡(今新厂)找吴君庭商量成立匪部,恰在此时,贵州大匪首杨标的“黔湘桂边区游击总指挥部”副总指挥陈树勋(靖县人)来信联络他们,吴君庭、龙安礼等便到了黎平,在黎平洪州所与杨标及其部下一些人砍香拜把,并宣誓加入杨标匪部。吴君庭为杨部一纵队副司令,申亚藩、沈大海分别为匪二独立旅旅长、副旅长,龙安礼为该旅第一团团长,龙安礼自黎平回锹里后,即召集其旧部二百余人枪成立了匪部,其团部设藕团。

  一九五O年四月二十二日,陈树勋令龙安礼为前进指挥官,调集张祖鑫、沈正标、沈大镜及杨标直属部下王大队长等股匪,攻打我驻铺口新寨的解放军四一八团武工队及靖县南区人民政府。龙安礼坐镇指挥。

  解放军四一八团、中共靖县工委、靖县临时政府奉令撤离靖县后,陈树勋、申亚藩、龙安礼等带匪部占据了县城。

  一九五O年五月下旬,龙安礼任吴君庭在靖城组织的“黔湘桂边区游击总指挥部第二纵队”第二梯队司令,收容了铺口、藕团及贵州黎平中黄的一些散匪,将匪部扩充到五百余人。同年七月中旬,龙带部参与攻打连山,战败后,曾到贯宝渡、金滩一带驻防,阻击解放军前进。十月下旬,解放军四一八团收复靖城,龙安礼解散匪部,带上十余亲信进入锹里和贵州黎平中黄交界的大山里隐藏。

一九五O年十一月,解放军四一八团机炮连进驻棉花地,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曹振家和南区政府规劝委员会主任王家儒(龙安礼的老师)随同前往做宣传、规劝工作。经反复向龙安礼的家属及亲友宣传、动员,龙父及亲友进山劝说,在党的政策感召下,龙安礼于十一月十六日率众下山,向解放军四一八团机炮连李连长缴枪投诚。龙将自购的三枝短枪、一枝冲锋枪、一挺轻机枪全部缴出,得到人民政府宽大。接着靖县南区人民政府委龙安礼为规劝委员会副主任,让其做部下的规劝工作,历时一月。龙部除支队长蒋伯陵外逃,其余大部向人民政府投诚,共缴出各种枪枝五百余枝,及弹药一批。

  龙安礼于一九五三年病故于狱中。一九八四年人民政府根据龙安礼的投诚行动,认定他为投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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