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机构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6日 点击数: 【字体: 打印文章
 

 

一、单位简介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为正科级行政机关,是县政府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改革的职能部门,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5人,退休人员10人。

二、机构设置情况

设办公室、综合股、项目管理股、经济动员办公室、物价业务股5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为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股(室)领导职数5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

三、主要职能

(一)拟订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国内外、省内外、市内外和县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责任;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三)综合协调各项政策。负责汇总分析财政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并综合分析财政、金融政策的效果;拟定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制度建设,负责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管理;负责企业债券发行的审查和申报,监督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

(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

(五)引导和监管固定资产投资。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中央、省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的申报;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编制并下达县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负责对县级预算内投资项目和受国家、省、市委托对中央、省、市在靖投资项目的概算审查;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研究提出中长期和年度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指导和协调全县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监督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负责全县重大项目库建设和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牵头负责全县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促进湘西地区开发;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制定开发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和贯彻国家西部开发、中部崛起的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

(八)引导和调控市场。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

(九)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县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县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

(十二)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制定价格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价格改革方案的具体措施。

(十四)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研究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价格调控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综合平衡。

(十五)负责价格预警与调控,参与重要的工农业产品储备制度的制定,提出通过储备增减调节供求调控价格的建议,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十六)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

(十七)依法组织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成本费用的监审工作;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工作。

(十八)拟订全县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定价目录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制定和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服务价格;参与审核行政性收费项目,会同财政部门审核行政性收费标准,审批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十九)管理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强制使用或者指定配套销售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规范中介组织的收费行为。

(二十)依法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特殊时期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二十一)按照权限分工,拟订通过价格和收费筹措能源、交通、公用公益事业等建设资金的政策办法,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筹措资金进行监管;参与拟订税费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涉及价格问题的重大改革方案。

(二十二)指导全县价格监督工作,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商品、服务价格和各类收费中的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指导全县价格行政复议并按规定受理复议案件,依法组织定价听证和价格专家论证。

(二十三)负责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和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工作;负责涉案物价格鉴证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价格鉴证师的初审工作;指导中介机构的价格鉴证、价格评估工作。

(二十四)负责价格纠纷的调解仲裁工作,负责地区间、价区间、部门间、行业间、企业间的价格协调衔接工作。

(二十五)负责价格公示、价格自律、价格诚信、价格信息等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推行明码标价。

(二十六)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内设机构职能

(一)办公室(加挂法制股牌子)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议案和提案办理、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协调机关后勤服务和新闻信息的有关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工作;负责依法行政考核评议、行政检查方案的制定和监督实施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二)综合股

监测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开展宏观调控政策评估;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全县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建议,拟订并协调全县重要物资储备计划;组织研究和提出全县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战略及政策建议;提出宏观研究专项经费安排建议。监测分析服务业发展情况,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重大改革思路;协调服务业重要领域规划和区域规划,指导协调服务业发展专项政策的制定;统筹促进服务业发展有关工作,协调解决生产性服务业、服务业新兴行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发展;组织修订全县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提出县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安排建议。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审查城镇体系规划和政策,参与审查城市总体规划;负责县级专项规划的立项、衔接、论证和审批;研究提出专项规划经费的安排建议;负责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和符合产业政策的技改项目抵免企业所得税的确认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参与研究拟订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跟踪、评估重要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问题;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提出改革专项资金的安排建议;承担县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项目管理股(加挂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牌子)

监测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建议及调控政策措施,编制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出全县投融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政策法规草案;提出县预算内建设投资的规模、使用方向和安排意见,编制并下达县预算内建设投资计划;牵头负责县级预算内投资项目和受国家、省、市委托对中央在靖投资项目的概算审查;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重大建设项目,申报并转发下达中央、省投资项目计划;参与、协调、审核上报重大项目,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协调安排中央投资的建设项目;按规定研究提出县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和计划,组织协调重大项目的实施;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承担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分析工业发展情况,研究工业发展政策;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拟订主要工业行业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实施宏观指导;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全县工业生产力布局与结构调整;组织工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和备案工业建设项目,审核外商投资重大工业项目;承担需国家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的工业投资管理职能;会同相关部门安排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参与研究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相关政策。综合分析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做好相关高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申报并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和示范工程、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制开发、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技术创新工程和高技术产业化基地等项目;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战略的规划,统筹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的衔接平衡;提出相关的县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安排全县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和投资计划。

提出全县基础设施发展战略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基础设施行业规划、专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规划基础设施重大建设项目布局,争取国家相关支持;核准、审核、申报和安排交通重大建设项目;审核国防交通发展规划和计划;统筹交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状况,负责各种交通运输方式之间的综合平衡及重大问题的协调,提出有关政策建议;负责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体制改革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能源行业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能源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规划能源重大建设项目布局,核准、审核、申报和安排能源重大建设项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组织和协调国家、省、市安排我县新能源开发利用项目的有关前期工作;负责能源的县际合作;统筹协调农村能源发展政策与规划。

综合分析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和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衔接平衡农业(含乡镇企业)、农村能源、林业、水利、移民后扶、气象等发展规划;安排预算内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基本建设项目及投资计划;审核、备案和申报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生态环境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协调社会发展政策,拟订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新闻出版等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社会发展计划指标;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的县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审批、核准和备案社会发展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和下达全县社会事业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参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有关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提出全县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并综合分析财政、金融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企业债券发行的审核、报批,监督发债资金使用;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和私募基金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及制度建设,推动资本市场新型业务试点;监测分析县内外市场状况,提出扩大消费的政策建议;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全县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审核、申报和安排物流业建设项目和资金;会同有关方面管理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拟订县级储备库建设规划,审核、申报并组织实施储备库建设;协调流通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流通设施项目建设。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全县全口径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状况,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政策;提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修订建议;承办各类利用国外贷款备选项目、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核准,指导和监督上述资金的使用;提出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和防范外债风险措施;办理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等进出口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牵头组织全县引进战略投资者(含招商引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进行项目开发和项目库建设及管理。

  组织编制和协调全县区域经济发展、开发区(工业园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参与编制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区域合作、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参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协调国土和矿产资源整治、开发、利用、保护政策;协调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政策;负责国家确定的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的审核、申报和实施;组织实施资源枯竭型城市国家专项资金项目;协调处理开发区(工业园区)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全县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综合协调, 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负责全县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等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领域项目的审核,以及资金申报与安排建议;承担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四)经济动员办公室(加挂县国防动员委员会装备动员办公室牌子)

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装备动员的预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部署和组织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提出提高平战转换能力和战时装备动员的政策措施;协调全县重大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工作;承办上级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其他任务。

(五)物价业务股

承担电力价格及其附加和电力价内外基金的监管工作;承担电力辅助服务、电力延伸服务、电力工程等与电力相关的价费监管;协调电煤价格;承担成品油、民用燃气、水利工程供水、农业排灌用水、民用爆破器材、盐、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等商品的价格管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含管输)价格及其延伸服务收费和车辆通行费管理工作;负责大宗农产品价格预警与调控机制建设;承担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强制使用或者指定配套销售的商品价格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管以及县直和省属在靖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许可证》的核发和年检年审工作;承担行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培训班收费管理工作;参与审核行政性收费项目,会同财政部门审核行政性收费标准,审批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落实县委、县政府清费、治乱、减负的具体工作;承担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服务价格监管工作;管理中小学课本和教辅材料印张价格;承担各类学校培训收费监管。

组织实施《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承担县直和省属在靖单位《服务价格登记证》的核发和年检年审工作;承担药品、医用材料、临床用血及血液制品、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和医疗废物处置收费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承担医疗机构价格等级的评定工作;承担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限价房价格及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房屋重置的价格管理工作;承担城市供水(含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工程建设费用收费标准的价格管理工作;承担游览参观点门票和适载工具的价格管理工作;承担有线电视、殡葬服务、邮政延伸服务、垃圾处理、环卫有偿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机动车停放服务、电信资费等公用事业的价格管理工作;承担中介服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强制使用或者指定配套服务的价格监管工作。

五、领导班子分工情况

刘绍元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主管体制改革工作。

石红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协助局长管理局日常工作;分管党务、重大项目稽察、招投标、地区经济、基础产业、环资、工业、科技等工作。

毛义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农业、三产、经济动员、办公室、财务、综合调研、政府绩效考核、小康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禁毒、消防、执法、优化环境、政务公开、信访、人事、宣传、统战、统计等工作。负责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以工代赈、水毁等项目实施工作。

糜惠惠  副局长  分管社发、能源、节能减排、财贸、教育督导、招商、计划生育、工会、青年、妇女等工作。

易坚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投资、湘西开发、武陵山扶贫攻坚、重大项目前期、外经等工作。负责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水毁、以工代赈等项目的申报争取工作。

 

 

 

 

 

办公地址:靖州县渠阳东路69号

联系电话:0745-822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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