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电政办〔2015〕13号
怀化市政府网站普查第二阶段工作
具 体 安 排
市直各有关单位、怀化工业园区、各县(市、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湘政办函【2015】43号)文件的具体要求,现将怀化市政府网站普查第二阶段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主要任务
市直相关单位、怀化工业园区、县直有关单位及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严格对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对各自政府网站进行自查,摸清网站存在问题并逐项整改,确保彻底消除“四不”问题。
(二)时间安排
2015年6月17日至7月10日。
(三)组织实施
市电子政务管理办负责市直各有关单位、怀化工业园区的整改指导和检查督导工作。各县(市、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和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负责本级县直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网站的整改指导和检查督导工作。
二、具体实施步骤
(一)栏目整合和调整
1.市直、县直部门网站
市直、县直部门对照《各级政府部门网站基本栏目框架》在现有网站的基础上进行栏目调整和整合,对没有的栏目进行添加,6月30日前完成。
2.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部门网站
乡、镇(街道办事处)对照《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门户网站基本栏目框架》在现有网站的基础上进行栏目调整和整合,对没有的栏目进行添加,6月30日前完成。
(二)内容更新和日常保障
按照政府网站自查评分表扣分细则和《各级政府部门网站基本栏目框架》、《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门户网站基本栏目框架》对内容发布说明及具体要求在栏目整合的同时进行日常更新和内容保障,在省中心第一次检测前确保网站整改到位。7月10日前完成。
三、具体要求
(一)市直各相关单位于6月26日前对照《市直部门网站自查整改进展情况表》上报自查整改情况(上报电子档)。
(二)各县(市、区)电子政务管理办于6月29日前对照《县直部门网站(含乡镇街道办事处)自查整改进展情况表》上报本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县直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自查整改进展情况(上报电子档)。
(三)办事服务指南栏目的设置要严格按照《办事指南指标体系的说明》进行栏目规划;对应更新但长期不更新的栏目要按照《应更新但长期不更新的栏目指标的说明》进行合理的栏目设置。
报送邮箱:17520445@qq.com
联系人:丁优常 2727563
附件1:各级政府部门网站基本栏目框架
附件2: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门户网站基本栏目框架
附件3:市直部门网站自查整改进展情况表
附件4:县直部门网站(含乡镇街道办事处)自查整改进展情况表
附件5:办事指南指标体系的说明
附件6:应更新但长期不更新的栏目指标的说明
怀化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2015年6月17日
附件1
各级政府部门网站基本栏目框架
版块 |
一级栏目 |
二级栏目 |
内容说明 |
具体要求 |
政府信息 公开 |
机构信息 |
机构简介 |
发布机构名称、机构职能、办公地址、联系电话、机构网址。 |
及时更新。 |
领导简介 |
发布本部门正副职领导照片、姓名、职务、工作分工、工作简历。 |
及时更新。 |
||
内设机构 |
发布内设机构名称、职能。 |
及时更新。 |
||
人事信息 |
|
发布本部门相关人事任免信息、公务员招考信息、招聘信息。 |
1.及时更新,最大更新间隔不得超过12个月。 2.在内容保障的无法确保的情况下,尽量不要将内容细化分类。 |
|
规范性文件及解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本部门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文件信息。 |
1.及时更新,最大更新间隔不得超过6个月。 2.在内容保障的无法确保的情况下,尽量不要将内容细化分类。 |
|
部门文件解读 |
发布本部门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文件解读信息。 |
及时更新,最大更新间隔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
||
规划计划 |
|
发布本部门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
1.及时更新,最大更新间隔不得超过12个月。 2.在内容保障的无法确保的情况下,尽量不要将内容细化分类。 |
|
统计信息 |
|
发布本部门相关统计数据。 |
及时更新,没有相关统计数据的部门可不设置本栏目。 |
|
政府信息 公开 |
财政信息 |
|
发布本部门预算、决策以及“三公”经费信息。 |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发布。 |
工作动态 |
|
发布本部门重要会议、重大政务活动、通知公告等动态信息。 |
1.如动态、新闻类栏目无法保障每日更新,栏目名称避免以“今日要闻”等命名。 2.尽量做到每日更新,最大更新间隔不得超过12个日历日。 3.不要设置多个动态、新闻类栏目。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
发布本部门信息公开指南,应包括:政府信息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
及时更新。 |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发布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每年3月31日前在网站上发布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其他重要政府信息公开 |
|
发布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本部门职能、业务应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
及时更新。 |
|
办事服务 |
办事指南 |
|
根据部门行政职能提供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等服务。 |
1.对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必须要部门网站设置办事服务栏目。 2.规范办事指南,一是规范办事指南要素,办事指南中必须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期限、办理流程和联系电话等8个要素。二是应以附件下载的方式提供需办事表格,并确保能够正常下载; 3.不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网站无需提供办事服务;已经设置栏目但内容不符合主题或无内容的,应予以关闭。 |
在线系统 |
|
提供在线办理或查询服务。 |
如部门建设了面向公众的在线服务系统,应在部门网站上提供系统链接地址,并定期检查链接的可用性,确保公众可以正常访问。 |
|
互动交流 |
领导信箱(公众问答) |
|
提供公众政务咨询、监督、投诉的渠道。 |
1.各级政府部门网站一律要求建设该渠道; 2.确保渠道畅通有效,可正常使用; 3.及时公开不可公开的公众来信和留言,确保栏目的内容保障。 4.对一般咨询和留言,应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无法办理的应予以解释说明。对可公开的处理意见应及时予以公开。 |
调查征集 |
|
围绕本系统本部门工作重心开展调查征集活动。 |
1.各级政府部门网站一律要求建设该渠道; 2.确保渠道畅通有效,可正常使用; 3.年均开展3次以上调查征集活动。 |
|
在线访谈 |
|
围绕本系统本部门工作热点开展在线访谈。 |
1.有条件的网站可开设在线访谈类栏目; 2.开设访谈类栏目的部门网站,应确保年均开展3次以上访谈活动。 |
附件2
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门户网站基本栏目框架
版块 |
一级栏目 |
内容说明 |
具体要求 |
---|---|---|---|
政府信息 公开 |
工作动态 |
发布本级党委政府重要活动、重要会议,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重大信息,和本地区相关的重大政策等重要信息。 |
1、如动态、新闻类栏目无法保障每日更新,栏目名称避免以“今日要闻”、“今日动态”等命名。 2、尽量做到每日更新,最大更新闻隔不得超过12个日历日。 3、不要设置多个动态、新闻类栏目。 |
领导信息 |
发布本级政府领导简历、工作分工等信息。 |
至少公开本级政府正副职领导的姓名、职务、简历、工作分工、照片。 |
|
机构设置 |
发布本级政府组成部门等单位的基础信息,包括: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机构领导、机构职能、内设机构等。 |
及时更新,确保机构领导、职能、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准确无误。 |
|
通知公告 |
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发布的文件、通知、公告、人事任免、财政信息等。 |
1.及时更新,最大更新闻隔不得超过6个月。 2.尽量不再设置二级栏目,将内容细分类。 |
|
信息公开指南 |
发布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及时更新。 |
|
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每年3月31日前在网站上发布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依申请公开 |
提供依申请公开说明,包括相关政策、申请流程、受理机构、申请途径等。 |
及时更新。 |
|
其他 |
各地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确保栏目内容保障并能及时更新的前提下新建其他栏目或子栏目。 |
及时更新。 |
|
办事服务 |
办事指南 |
提供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等服务。 |
1.规范办事指南要素,办事指南中必须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期限、办理流程和联系电话等8个要素。2.应以附件下载的方式提供所需办事表格,并确保能够正常下载。 |
互动交流 |
领导信箱(政务咨询) |
提供公众政务咨询、监督、投诉的渠道。 |
1.政府网站一律要求建设该渠道; 2.确保渠道畅通有效,可正常使用; 3.及时公开不涉密的公众来信和留言,确保栏目的内容保障。 4.对一般咨询和留言,应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无法办理的应予以解释说明。对不小官的处理意见应及时予以公开。见,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无法办理的应予以解释说明。对不小官的处理意见应及时予以公开。 |
调查征集 |
围绕本级政府工作重心开展调查征集活动。 |
1.政府门户网站一律要求建设该渠道; 2.确保渠道畅通有效,可正常使用; 3.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年均开展6次以上的调查征集活动。 |
附件3:
市直部门网站自查整改进展情况表
网站所属部门 |
网站名称 |
自查存在的问题 |
整改进展情况 |
达标时间 |
|
|
|
|
|
|
|
|
|
|
填写说明
1:网站所属部门填写本单位名称,如市公安局。
2:自查存在的问题对照自查评分表,如实填写网站目前存在的问题。
3:整改进展情况,主要填写栏目整改进度,日常内容更新保障情况等。
4:达标时间,填写什么时候网站能整改到位,最迟不能超过7月30日。
附件4:
县直部门网站(含乡镇街道办事处)自查整改进展情况表
县、市(区) |
网站所属部门 |
网站名称 |
自查存在的问题 |
整改进展情况 |
达标时间 |
|
|
|
|
|
|
|
|
|
|
|
|
填写说明
1:自查存在的问题对照自查评分表,如实填写网站目前存在的问题。
2:整改进展情况,主要填写栏目整改进度,日常内容更新保障情况等。
3:达标时间,填写什么时候网站能整改到位,最迟不能超过7月30日。
附件5:
办事指南指标体系的说明
当前,部分政府网站存在某项或多项业务事项办事指南要素不齐全或内容不准确的情况,引发公众投诉或媒体曝光,严重影响政府形象。针对此现象,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将“办事指南”指标列为考察点。以下对“办事指南”的设计目标、普查关注点、检测方式等进行逐一解读。
一、设计目标
通过普查坚决消除当前政府网站业务事项办事指南要素不齐全或内容不准确的问题,为公众提供完整、准确、实用的办事指南,为公众办事提供指引和帮助。同时,引导各地区、各部门加强政府网站办事服务内容维护保障,健全制度机制,确保政府网站提供的办事指南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果保持高度一致。
二、普查关注点
(一)考察范围
1.政府网站平台发布业务事项办事指南;
2.政府网站链接其他网站提供业务事项办事指南。
(二)评价方法
针对业务事项“办事指南”指标的评价方法说明如下:
1.办事指南完整性(按类评价)。本要点考察政府网站办事指南是否覆盖“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等8类要素。
具体步骤:选定某项业务事项办事指南,查看是否覆盖8类要素,每发现缺少一类要素的,扣2分,最高扣16分。循环操作,检查政府网站所有业务事项办事指南。对多个业务事项办事指南均缺少同一类要素的,不累计扣分。
示例说明:监测发现,某政府门户网站提供的某业务事项办事指南缺少“办理时间、联系电话”等两类要素,则扣4分;另外,该网站其他所有的业务事项办事指南都缺少这两类要素,则仍扣4分。
2.办事指南准确性(按项评价)。本要点考察政府网站办事指南是否存在要素内容为空或不准确情况。
具体步骤:第一步,选定某项业务事项办事指南,查看是否存在要素内容空白问题,每发现一个要素内容空白的,扣1分,多个要素内容空白的,累计扣分;
第二步,对该项业务事项办事指南,判断给出要素内容是否准确,每发现一个要素内容不准确的,扣1分,多个要素内容都不准确的,累计扣分;
第三步,汇总该项业务事项办事指南内容空白或不准确问题点,计算累计扣分分值;
第四步,对政府网站所有业务事项办事指南逐条监测,汇总得出“办事指南准确性”要点扣分分值。
示例说明:监测发现,某政府门户网站提供的一业务事项办事指南“办理时间、办理流程”等两类要素内容为空,自设的“办理机构”要素存在机构名称不准确问题,则共扣3分;另外,该网站还有20个业务事项办事指南都存在“办理流程”要素内容为空问题,则共扣23分。
3.链接其他网站提供办事指南的补充说明。
链接其他网站提供办事指南,除了考察办事指南完整性、准确性外,还考察链接准确、资源实用情况。具体如下:
(1)链接准确要点考察政府网站办事指南是否准确链接至具体栏目或具体资源页面。
具体步骤:点击政府网站某项业务事项办事指南,若链接至其他网站首页面或不相关办事页面的,则判定为链接不准确。发现一个链接不准确的,每栏目或每业务事项均扣1分;逐条检查所有栏目或业务事项,记录链接不准确数量,记录扣分情况。若政府网站多处链接提供同一栏目或事项办事指南的,不重复扣分。
(2)资源实用要点考察政府网站链接提供的业务事项办事指南是否与当地实际情况一致。
具体步骤:点击政府网站某项业务事项办事指南,判断链接事项办事指南页面的各要素信息是否与当地实际情况一致,例如“办理地点”是否显示当地机构、“办理时间”是否为当地机构受理时间等。发现一个资源不实用的,按照细则数量每个扣1分,多个要素不实用的,累计扣分。若政府网站多处链接提供不实用办事指南的,累计扣分。
三、检测方式
通过人工抽查、公众媒体举报等方式对政府网站业务事项办事指南进行检测。
人工抽查:由政府网站主管单位和上级普查工作组织单位逐条抽查政府网站业务事项办事指南;
公众媒体举报:设置公众媒体举报平台,接收公众媒体举报政府网站办事指南相关问题。
附件6
应更新但长期不更新的栏目指标的说明
信息时效性问题是一直以来都是许多政府网站的顽疾。不少政府网站虽然栏目众多,但却经常出现栏目内容长期不更新、甚至栏目“开天窗”现象。被广大网友调侃为“睡眠网站”、“僵尸网站”,影响政府形象,损害政府公信力。针对此类现象,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将应更新但长期不更新的栏目列入“栏目不更新”指标的考察点。网站中应更新但长期不更新的栏目累计超过(含)10个,网站即判定为不合格网站,需要立即对网站内容进行整改。
考虑到每个人对“应更新但长期不更新的栏目”理解不同,从统一评判标准的角度出发,第一次普查将“应更新但长期不更新的栏目”的范围界定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没有内容的栏目
没有内容的栏目(即空白栏目)是指网站自栏目开设之日起就没有提供过任何信息资源。没有内容的栏目是应更新但长期不更新栏目的表现形式之一。
(二)普查中已明确更新频率的栏目
普查指标已经明确更新频率的栏目,如果内容更新频率过低,也应算作“应更新但长期不更新的栏目”。这类栏目包括:动态要闻类栏目;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栏目;人事、规划计划类栏目等。
动态要闻类栏目主要指用于发布重要新闻信息、工作进展情况等更新要求较频繁的栏目,如本地要闻、部门动态、区县动态、工作进展等(历史性工作专题栏目除外)。
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栏目主要指用于发布通知、公告、政策、规范性文件等信息的栏目,如通知公告、公示公告、政府文件、政策解读、政府公报等。
(三)基于社会公众基本认知应该更新的栏目
这类栏目主要是指根据基本常识或者社会公众的基本认知,网站栏目应该以某种频率进行内容更新但超出该频率1倍甚至更长时间而未更新的栏目。
如,月度统计、季度统计类栏目,根据常识判断应按月、季度进行内容更新。如果该类栏目内容超出更新频率时间1倍以上未更新,则可判定该栏目为“应更新但长期不更新的栏目”。
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栏目,一般应实现年度更新。如果栏目内容超过1年甚至更长时间未更新,则可判定该栏目为“应更新但长期不更新的栏目”。
再如,领导活动、领导讲话等类栏目,如果超过1年未更新,则可判定该栏目为“应更新但长期不更新的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