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靖州县坳上镇戈盈村、寨牙乡寨牙村等3个村土地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0日 点击数: 【字体: 打印文章
 

2017 年靖州县坳上镇戈盈村、寨牙乡寨牙村等3个村土地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靖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靖招办核[2018]3号文件核准,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靖州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委托,对2017年靖州县坳上镇戈盈村、寨牙乡寨牙村等3个村土地开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7年靖州县坳上镇戈盈村、寨牙乡寨牙村等3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2.2、招标编号:XYTC-怀-2018-003;

2.3、建设地点:坳上镇戈盈村、寨牙乡寨牙村等3个村

2.4、建设规模:16.5152公顷;

2.5、项目总投资:施工费257.57万元;

2.6、招标范围:2017年靖州县坳上镇戈盈村、寨牙乡寨牙村等3个村土地开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7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按国家和省验收规范,验收合格及以上;

2.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0、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仅省外企业提供)。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并持有省级建设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5、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规定,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无在建工程;

3.6、拟任施工员、质量员须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在本公告发布后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

3.7、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需提供2017年07月至2017年12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并提供网上查询网址及帐号密码,以网上查询为准);

3.8、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情况查询证明(查询内容:公司、法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有行贿行为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按标段招标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投标人近三年需完成过一个200万元以上的土地开发或土地平整项目,并验收合格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3.11、中标单位自行协调处理好该项目各村中各类矛盾纠纷,凡因群众矛盾纠纷导致工程无法实施完工的,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造成的相关损失中标人自行承担。

3.12、在确定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需及时进场施工。中标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合同;如无影响施工的客观因素,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施工。违反上诉规定,建设单位将取消施工单位中标资格。

3.14、根据省土地整治局湘土整发[2016]12号文件的规定对中标单位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原件进行押证管理,在中标后上交至靖州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进行押证管理至项目验收合格。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标办法

5.1?本次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标文件及施工图纸一并发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施工图纸每套400元。获取时间: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1月1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办理)。领取地点: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怀化办公地点:怀化市迎丰东路顺天国际十楼F1006)。

6.2?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七.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投标建设监督机构为靖州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同时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

十.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1月14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10.2报名地点: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迎丰东路顺天国际十楼F1006室)。

10.3报名要求:

投标人必须由本单位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并携带以下资料:1、公告期间内开具的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其身份证原件;7、按湘建建[2015]57号文要求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的相应的有效的资格证件及身份证原件;8、公告期内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情况查询证明;9、企业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关键岗位人员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的社保证明(须提供相关查询网址、户名和密码查询);10、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11、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外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真实性证明;12、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证明;13、近三年完成的200万元以上的土地开发或土地平整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以上各项报名资料均验原件留存胶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否则不予受理。

各单位不得围标、串标,不得采取挂靠;不得提供虚假资料一经发现,立即上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靖州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151151852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0745-2290522、18674549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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