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民政局2016年度优抚安置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1日 点击数: 【字体: 打印文章
 

靖州县民政局2016年 优抚安置

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民函〔2017〕20号)文件要求,对我局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项目名称:优抚安置

一.靖州县民政局优抚安置的主要职责是:

1.是继续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加大“四帮”活动推进力度,切实帮助优抚对象解决生活在、住房、医疗等三难问题。

2.是做好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维护好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项目基本情况

1.是巩固发展双拥成果,积极开展全国双拥模范县复查工作, 12月初顺利通过省双拥模范县考核组的检查验收,全省排名第三,已上报民政部。

2.是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全年为各类优抚对象发放抚恤、生活补助资金1300万元。

3.是认真做好退伍安置工作,积极拓宽安置渠道,加大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力度,圆满完成安置任务。

三.项目总体目标

规范优抚安置相关制度,完善优抚安置体系,妥善解决退伍军人相关问题。

 四.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我局成立靖州县民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具体项目实施,下设办公室依托在计财股,负责进行协调、跟踪、监督、送报绩效材料等。结合2016年县政府对县民政局绩效考评方案和2016年工作计划,召集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进行探讨、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参考前三年的平均值、当年的数值、发展趋势等,制定了切合实际、可量化、可考评的年度目标。资金覆盖率和项目覆盖率符合年度预算布置要求。 优抚安置2016年资金到位率100%,项目总投资1824.42万元,实际支出1824.42万元,资金使用率100%,其中发放抚恤补贴1367.42万元,退役安置205万元,义务兵优待金202万元,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偿50万元。

  五、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投入目标完成情况

 2016年资金到位率100%,资金使用投入1824.42万元,资金使用率目标100%。实际使用率达100%。

 2、产出目标完成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及时有效地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临时生活困难,切实提高对因临时性、突发性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群众的救助能力。实际完成目标值100%。城乡困难群众救助申请符合率实际目标值达100%。

 3、效益目标完成情况

 临时救助标准参照我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并根据我县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今年实际发放抚恤补贴1367.42万元,退役安置205万元,义务兵优待金202万元,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偿50万元。保障退伍军人基本生活权益率实际完成目标值100%。退伍军人家庭群众满意度实际完成目标值100%。

(六)  项目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项目存在的问题

 1、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对专项制度均执行县民政局的相关规定,对专项没有专门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2、会计信息管理相的信息规范性、完整性。绝大多数申请临时救助人员的档案较为规范,完整。但是仍有个别城乡困难群众人员的申请报告不规范。

  (二)项目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和业务特点,制定出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各级要严格按要求审批救助人员的申请报告,健全信息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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