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下熙街、土桥街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7日 点击数: 【字体: 打印文章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

保障性安居工程下熙街、土桥街综合治理项目

招? 标?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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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XYTC-怀-2017-04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土桥街、下熙街综合治理项目。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发改局以靖发改〔2017〕48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EPC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下熙街、土桥街综合治理项目

2.2? 建设地点:下熙街、土桥街片区。

2.3? 投资规模:约4500万元

2.4? 承包方式:“EPC”(Engineer,Procure,Constru ct,即:“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4? 建设工期:100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 靖州县下熙街、土桥街区域综合治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满足本项目建设资金,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近三年没有重大诉讼及违法记录,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及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综合资质)。

3.4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5 拟任项目经理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应为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3.6 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7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文要求配置,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 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以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以上人员的职称证或岗位资格证上的注册单位与投标人的名称不一致或者人员的岗位资格证上无注册单位,则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否则做无效证件处理。

3.8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9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各成员应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并同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与报名资料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个人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3.11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具备有处理协调矛盾与纠纷的能力。

4. 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资格审查按照“开标后资格审查”执行。

5.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 、诚信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

6.1.1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报名前(2017年718日18:00分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专户,以到账为准。

6.1.2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靖州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支行

帐号:1914 0117 0972 6688 813

6.2 诚信保证金

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捌佰万元整;开标后产生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须在第三天17:00前,向招标人指定帐户交纳诚信保证金1800万元,未按要求交纳的视同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单位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确定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需将项目投资总额的10%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余投标诚信保证金逐步退还。

7. 报名 要求及招标文件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14日至2017年718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办理)到靖州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靖州县住建局五楼)提交报名资料。

7.2投标人必须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并携带以下资料;

1)公告期间内开具的单位介绍信(介绍信日期以电脑打印时间为准)(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原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原件);

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原件);

7)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关键岗位人员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8)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格证书(原件);

9)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10)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11)投标保证金进账凭证(原件);

12)联合体协议书(如果为联合体)(原件);

13)由招标人开具的纳税承诺书及诚信承诺书回执(原件);

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请按规定执上述原件报名(以上资料需留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复印件贰套,并装订成册)。

7.3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售价400元人民币一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领取地点: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怀化办公地点(怀化市迎丰东路顺天国际F1006室)。

7.4本项目投标单位报名后至开标期间关键岗位人员不能更换,关键岗位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进行压证管理,待开标后未中标者退还,中标单位上述证书压至工程竣工后退还。

7.5 因本项目为综合治理项目,项目环境复杂,请有意参加竞标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前自行到招标人处了解本项目的详细情况,同时到项目建设地现场踏勘了解项目的周边建设环境,并签订纳税承诺书(承诺在本县纳税)及诚信承诺书。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8.2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靖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潘女士

电话:1879760923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0745-2290522、15574521957

靖州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378750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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