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关于印发《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6日 点击数: 【字体: 打印文章
 

 

 

 

靖政办函〔201730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有关单位: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68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

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25号)、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通知》(怀政办函〔2017〕4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提升全县政府网站整体工作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各乡镇、部门建设子站、栏目、频道等方式,形成全县统一共享的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增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能力、公共服务能力、信息共享能力、技术支撑能力、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全县政府网站工作水平提升,实现“一级政府一个门户网站”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相关要求和绩效评估标准,全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遵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层推进、整合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编制全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总体方案并指导实施,各乡镇、部门负责本单位网站集约化建设具体工作。

  三、集约化建设的范围

  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对象为全县所有政府网站,按照分层推进原则,首批完成我县在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中被纳入普查范围的政府网站,此次未纳入集约化建设范围内的单位,在2018年开展集约化建设工作。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各乡镇、各部门不再新建、保留独立网站,因特殊需要或上级部门发文明确规定保留独立网站的,须向县政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批复同意后方可保留。

  首批加入集约化建设的单位有:县国土资源局、县民政局、县林业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移民局、县工业园区办。

  四、子站建设方案

  各相关部门可结合自身网站建设情况,自行选择建设方案。

  方案一:使用县政府网站提供的几套页面模板之一,直接加入靖州县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平台。

  方案二:对本单位网站有个性化需求,在不改变模板框架的基础上,对县政府网站提供的页面模板进行调整,然后加入靖州县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平台,修改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五、进度计划

  (一)第一阶段:方案编制。

  1、县政府电子政务办2017525前完成《靖州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方案》编制工作,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并在靖州县党政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2、各部门认真填写《靖州县政府网站管理维护人员备案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201765前书面报送至县政府电子政务办。

  (二)第二阶段:关停迁移。

  乡镇政府网站和县直单位部门网站向县政府门户网站技术平台迁移。

  1、申请关停。2017531日前,拟关停的县直单位部门网站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申请关停,经审批同意后,在关停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悬挂网站关停和内容迁移去向等公告信息,并注销关停网站注册标识、证书信息(如ICP备案编号、党政机关标识、公安机关网站备案号等)和原域名。关停公示期间,各单位仍需对网站进行正常的信息维护。

  2、业务培训。2017620日前,由县政府电子政务办组织对各单位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能熟练使用网站平台。

  3、实施迁移。2017631日前,县政府电子政务办完成县党政门户网站技术平台必要的改造升级,720日前,各单位信息员对照国务院标准和省、市要求,充实网站各栏目内容,完成网站迁移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是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县政府办公室是全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的组织牵头单位,县政府电子政务办负责全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县、乡镇两级要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全面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

(二)注重时效。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各项要求,严格按照既定时间节点,扎实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三)做好运维管理。各相关部门加强网站信息内容保障,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热点回应、互动交流、便民服务等工作。严格信息采集、审核、报送、复制、传递等,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加强网站技术平台安全管理,落实平台账号、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接口安全、代码调整、程序开发等管理责任,定期对网站技术平台安全性进行检测、评估、修补和加固,确保平台安全稳定。

  (四)加强监督。县政府办公室将加强对网站建管工作的督办检查,对于行动迟缓、拖延推诿,未按统一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予以行政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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