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茯苓产业园茯苓加工贸易中心、二期标准厂房项目招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6日 点击数: 【字体: 打印文章
 

靖州县茯苓产业园茯苓加工贸易中心、二期标准厂房项目招商招标公告 靖州县茯苓产业园茯苓加工贸易中心、二期标准厂房项目已由靖发改〔2017〕 40 号文件批准,招商招标人为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为公开招商招标选择具有施工资质的投资人,工程不再另行招投标,建设资金由投资承建单位负责筹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商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商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靖州县茯苓产业园茯苓加工贸易中心、二期标准厂房 2.招标编号:ZKGSG-ZB-20170872 3.建设地点: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茯苓产业园。 4.建设内容:茯苓加工贸易中心5.2万平方米、二期标准厂房1.2万平方米。(具体范围包括区域内道路、管网、停车场、广场、绿化建设及亮化工程)。 5.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总投资约12000万元。 6.工期要求:360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施工合同为准)。 7.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范》合格标准。 8.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进行保修。 9.招标范围:项目工程设计图、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规范要求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见财政造价所核准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10.建设方式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1)建设工程融资:由中标单位融资建设。 (2)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期满后起5个工作日内,交纳项目建设投资总额的50%工程保证金(含已交纳的信用保证金)给招标人指定账户;如未按时缴纳融资款项,视同放弃中标权利。 (3)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工程价款以财政评审结论下浮1%作为上限值(招标控制价),以县审计部门审核结论作为竣工结算依据。 (4)工程支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审计结论后,按审计结论分三年以4:3:3的比例支付结算价款。出具审计结论后支付总价款的40%,未支付部分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10%计算利息。 二、投资人(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4.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配备标准,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并通过互联网查询人员相关信息。 6.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7.在报名时投标单位拟任本项目建造师必须先到招标人处进行现场踏勘,并出具踏勘证明。 8.本次招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资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预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转帐至以下帐户,户名:靖州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靖州县支行、帐号:1914 0117 0972 6688 813。投标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17年 6 月 9 日下午5:00时前到帐, 以到帐为准。 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或汇款单)的备注栏(或附言栏,或摘要栏,或汇款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 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将不予接受其投标申请。 五、信用保证金 1.为防止投标人围标、串标行为和验证投标人能如期完成本项目建设的资金实力,本项目须交信用保证金,信用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2.提交方式:报名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从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提交到招标人指定帐户,并在银行进帐单用途栏注明是“靖州县茯苓产业园茯苓加工贸易中心、二期标准厂房信用保证金”,如果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到帐时间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保证金到帐后,须持银行进帐单原件到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换取信用保证金收据。帐户名称: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帐户:43001513072052502688、 开户行:建行靖州支行 3.返还方式:未中标的投标单位,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免息返还;中标单位信用保证金自动转为融资款项。 六、报名证件及资料 1.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注册建造师原件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资格证书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施工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投标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的汇款凭证原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凡复印件不予受理),并备以上所有资料及关键岗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到靖州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靖州县住建局五楼)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 6 月 5 日至2017年 6 月 9 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3.本项目投标单位报名后,关键岗位人员不能更换。关键岗位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进行押证管理,待开标后未中标单位退还。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通知各投标人。 2.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投标人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 联 系 人:蒋先生 黄先生 电 话:15974006753 15115102550 靖州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米女士 杨女士 联系电话:15226462777 13787501133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湖天大道新时代广场北栋22层2204室 联 系 人: 张雄耀 电话及传真号:0745-2296561 1807557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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