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靖州县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2日 点击数: 【字体: 打印文章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靖政办发〔2017〕12号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靖州县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有关单位:

    《靖州县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

 


靖州县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湘卫财务发〔2016〕10号)、《怀化市卫生计生系统精准扶贫示范区创建方案》(怀卫规财发〔2016〕8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攻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循国家扶贫开发基本方针,以“精准扶贫”为核心,以“两不愁三保障”为目标,针对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突出重点人群、重点病种,统筹协调和整合资源,采取有效措施,提升贫困人口患者医疗保障水平。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贫困地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贫困地区重大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标接近全国指标,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儿童死亡率、传染病发病率显著下降,服务条件、服务能力可及性显著提高;全面建立兜底保障机制,全面开展分类救治工作,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好俄全面加强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重点任务

  (一)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减轻贫困人口负担

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机制,发挥协同互补作用,形成保障合力。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全覆盖,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100%。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按特困人口(含五保户)、低保户、一般贫困人口由财政分别一定金额的补贴。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就医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大疾病救助范围,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3000元,特殊困难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5%。

(二)对患大病和慢病的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分类救治

  对我县“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患者4614人建立健康档案,实行系统化管理,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贫困人口家庭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同时建立合理的转诊制度,县、乡两级实行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乡镇卫生院不能接诊的患者,县级医院诊治好转后转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康复治疗,县级医院不能接诊的患者转到市级以上医院,市级以上医院诊治好转后转到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等康复治疗,切实减轻患者家庭负担。

(三)实行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

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市二院靖州医院)设立综合服务窗口,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应急救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每个乡镇建设一所标准化卫生院,每个村建设一个标准化村卫生室。今年,完成21所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其中贫困村卫生室14所;完成大堡子镇中心卫生院综合楼建设,启动藕团乡卫生院整体搬迁建设;完成15名乡村医生本土化培养和2名全科医生培养计划。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分期分批对乡村医生进行轮训,逐步解决边远乡、贫困村群众看病难问题。通过建设,使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达到标准,实现远程诊治和保健咨询覆盖贫困乡村。

(五)抓好医院对口帮扶工作

认真落实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县级公立医院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工作。各受援单位将对口帮扶和健康扶贫工作结合起来,明确帮扶目标任务,向被帮扶医院派驻管理人员及相关医务人员进行蹲点帮扶,逐步提升被帮扶医院的服务能力。同时在县人民医院完成心梗和肾病诊疗能力项目建设。

(六)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强对0-6岁儿童、孕产妇、65岁及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结核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管理,建立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畴,定期随访,定期督导,减轻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经济负担。

(七)加强妇幼健康服务

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农村适龄妇女免费“两癌”(宫颈癌、乳腺癌)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等重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免费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八)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一是开展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减少意外妊娠和违法生育。二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关怀关爱”活动,组织对贫困村困难流动人口进行走访慰问。三是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扶助政策。对农村独生子女、两女户家庭夫妻、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等对象落实相关扶助政策。对符合扶助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困难家庭每月扶助标准分别提高到800元和470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里成立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邓利芳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佘国平、县卫计局局长杨德煌任副组长,人社、民政、财政、扶贫、残联、中国人寿保险靖州分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卫计局长杨德煌兼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要成立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扶贫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强化责任,严格履职,创造性地推动健康扶贫工作落实。

(二)落实投入政策。要严格落实各级财政扶贫投入责任,保障健康扶贫相关政策落到实处,继续加大卫生计生专项资金的转移支付力度,推动健康扶贫工作顺利实施。

(三)明确部门职责。县卫计局、县扶贫办、县人社局负责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健康扶贫工作实施,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定期组织考核评估。县卫计局会同县扶贫、民政、残联、乡镇政府等负责开展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核实工作。县发改委加大对卫生计生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县教育局负责支持落实医疗卫生人才培养任务。县民政局负责制订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县财政局、县扶贫办负责资金支持。县人社局负责制定完善的基本医疗保障政策。中国人寿保险靖州分公司负责落实大病保险等政策。县残联负责会同卫计、民政开展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加强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能力建设。

(四)强化人才培养。通过采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本土化培养等方式强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五)加强宣传引导。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开展健康扶贫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新闻报道、事迹报告会、公益广告等形式,宣传健康扶贫工作各项政策及健康扶贫工作取得的成效,宣传医务人员深入基层为群众解除病痛的生动事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强化督促指导。将健康扶贫工作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列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内容,实行半年、年度考核。县卫计、扶贫、财政等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责要求,加强督查指导,建立调度通报制度,推动工作落实。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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