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举行《 靖州县城区部分道路机动车禁停、限停公告》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7日 点击数: 【字体: 打印文章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

举行《 靖州县城区部分道路机动车禁停、限停公告》听证会的公告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广泛听取意见,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规定,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举行《靖州县城区部分道路机动车禁停、限停公告》(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靖州县城区部分道路机动车禁停、限停公告》是否符合我县实际情况,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等事项,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17年6月16日上午9时在靖州县交警大队三楼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代表产生方式

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客观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遵守听证会秩序、规则和程序的公民,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符合条件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推选的代表,优先被指定为听证会代表。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靖州县居住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靖州县交警大队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需要参加听证会的申请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靖州县交警大队法制股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者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5月31日下午5时30分。听证代表定为16人,报名人数多于确定代表人数,则随机抽取。

特此公告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5月17日

 

 

 

 

 

 

 

 

 

作者: 来源:县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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