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机构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8日 点击数: 【字体: 打印文章
 

1、单位简介

靖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地处城乡结合部,位于永平南大门入口,毗邻209国道,总建筑面积4760平方米,院内花、草、树比例协调,美观和谐,是靖州县人民政府主管卫生、计生的职能部门,城、乡卫生现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228个,其中县级医疗、卫生机构12所,乡镇卫生院15所,村卫生室201所;现有卫生技术人员110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42人、中级职称193人,初级职称754人。已基本建立起以县人民医院为中心,县中医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县级公共医疗卫生机构为骨干,各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补充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同时还建立了以新农合为主的基层医疗保障体系。2015年,县卫生局与县计划生育局合并,更名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领导分工

     杨德煌: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县卫计局全面工作,联系县人民医院、渠阳镇;

陈历斌: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处理日常事务,分管党建、人事、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等工作,联系县中医医院、渠阳镇渠阳便民服务中心;

蒙明松:党委委员、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主持县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负责综合治理性别比、诚信计生等工作,联系大堡子镇;

林安源: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社会创新管理(综治维稳、610、禁毒、消防)、安全生产、信访等工作,联系寨牙乡;

杨胜登:副局长,分管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统计、流动人口管理、信息化建设、小康建设等工作,联系新厂镇;

张友生: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卫生监督等工作,联系县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综合执法局、平茶镇;

唐海生:副局长,分管基层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计划生育药具)、爱卫、县妇幼保健和计划服务中心的整体搬迁等工作,联系县妇幼保健和计划服务中心、渠阳镇飞山便民服务中心;

陈复生: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项目建设、绩效考核、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联系坳上镇;

陈几生: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农民健康行等工作,主持县疾控中心全面工作,联系渠阳镇江东便民服务中心;

胡承佳: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医(药)政、中医、体制改革、科教、无偿献血等工作,联系太阳坪乡,协助联系县人民医院;

黄  健: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扶贫等工作,联系甘棠镇;

田佳凤: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新农合、红会、卫计系统计划生育、教育督导等工作,联系县农医办、渠阳镇横江桥便民服务中心;

李吉霞: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财务、宣传、统战、工会、政务公开等工作,联系文溪乡;

张冬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分管纪检监察、医德医风等工作,联系渠阳镇艮山口便民服务中心;

邓吉东:党委委员、计划生育协会秘书长,负责计划生育协会日常工作,联系藕团乡;

陈友生:红十字会副会长,主持县红十字会工作,协管爱卫、生态创建等工作,联系三锹乡;

欧邦秀:办公室主任,协管办公室、妇女等工作,联系渠阳镇铺口便民服务中心。

3、内设机构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宣教股牌子)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保密、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等工作;组织协调卫生系统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普宣传、新闻和信息发布。

(二)人事股

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承担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考试资格进行初审;组织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承担对口支援、驻村扶贫人员的选派与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规划财务信息股

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统筹规划和协调优化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工作;组织指导本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规划和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全县大型医用装备的配置管理工作;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实施协调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项目建设工作;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承担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执行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相关规范,组织落实政府采购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所属单位计划、财务、基建、国有资产等进行监督管理;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议;拟订全县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

(四)行政审批服务股(加挂法规与综合监督股牌子)

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派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牵头协调需送其他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负责本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负责组织宣传贯彻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受委托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舆情监管等工作。

负责全县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违法案件,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指导和监督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五)体制改革和药政股(加挂医政医管股、中医药管理股、科技教育股牌子)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承办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督促落实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协调推进全县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省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措施;督促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落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等有关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拟订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实验管理工作;执行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办法,组织指导医疗机构评审评价;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督促实施:负责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组织对全县重大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调查处理;贯彻落实献血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全县无偿献血规划,督促落实无偿献血任务;组织开展对医疗单位用血的监督管理,推广临床成份用血;承担血液管理的统计、信息工作;督促指导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的教育与培训工作;组织实施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保健工作方针政策、规划;负责组织保健对象的预防保健和医疗救治工作;承担县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贯彻执行中医、民族医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组织指导中医药民族医药保护、挖掘、整理、开发和利用;指导中医药民族医药临床应用推广;推进全县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化建设。负责中医药事业建设项目管理;负责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药结合工作。

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适宜技术推广、医学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建设;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各类人员岗位培训工作。

(六)基层卫生股(加挂疾病预防控制股、妇幼健康服务股牌子)

拟订全县基层卫生政策、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县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负责全县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落实。

拟订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的监测评估、指导学校常见病防控;承担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指导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组织实施全县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划、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协调全县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依法组织管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级妇幼健康服务项目;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优生优育政策措施,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人口素质。

(七)爱国卫生股(加挂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爱国卫生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爱国卫生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的落实;组织开展卫生创建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改厕工作,负责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和城乡环境卫生评价工作;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负责全县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

指导和督促全县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承担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创建工作:完善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经常性检查及年终考核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承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

提出全县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扶贫与计划生育相结合,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病残儿童鉴定的初筛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工作。

(十)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股

拟订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政策和措施,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省际省内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机制,指导基层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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