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入学相关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4日 点击数: 【字体: 打印文章
 

问: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基本政策是什么?

答: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引导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区域招生、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政策;学校不得择生,学生不得择校择班。

 

问:适龄儿童为什么要凭户口簿(身份证号码)注册入学?

答: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是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自动为学生生成学籍号的。学籍号实行一人一号,终身不变。虚假身份证号无法注册学籍号。所以适龄儿童须凭户口簿、疫苗接种证、学前教育证明等证件,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免试入学。

 

问: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如何解决?

答:前提是要符合条件,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务工经商,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并由劳动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有相对固定的居所,并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其他监护条件。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在8月中旬持户口簿、房产证(含租赁合同)、父母工作证明(含营业执照、劳动合同)、转学证明等,到教育局基教股进行核验,领取入学通知书;凡符合以上条件的适龄儿童入读小学由中心学校核验以上证件,根据学位情况在城区进行合理调节,并按规定办理。

 

问:均衡随机编班的目的是什么?

答:保障公民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平等地享受教育资源及优质教育资源。义务教育阶段的任何学校都要实行均衡编班,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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