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县传统村落保护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3日 点击数: 【字体: 打印文章
 

案    由:关于加强我县传统村落保护的建议

提 案 人:龙景平  潘启学

通 讯 处:二凉亭园艺示范场  三锹乡地妙村七组

联系电话:15974056516  15869917957

内    容:传统村落是指拥有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文化遗产,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的村落,传统村落承载着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是农耕文明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国家越来越重视传统村落的保护,习总书记指出:“农村要留得住绿水青山,系得住乡愁”,“农村是我国传统文明的发源地,乡土文化的根不能断,农村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12〕184号)对保护传统村落作出规定:传统村落保护应保持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持续性。尊重传统建筑风貌,不改变传统建筑形式,对确定保护的濒危建筑物,构筑物应及时抢救修缮。对于影响传统村落整体风貌的建筑应予以整治。尊重传统选址格局及周边景观环境的依存关系,注重整体保护,禁止各类破坏活动和行为,已构成破坏的,应予以恢复。旅游学专家、中央民族大学博士导师魏小安教授尖锐指出:“修建一栋瓷砖房毁一个传统村寨,修建几栋瓷砖房毁一个民俗旅游景区”。

据不完全统计,我县的地笋、岩脚、岩寨、高坡、木洞、九龙、林源、康头、江边、棉花、三桥、菜地、老里、燎原、响水、大林、前进、小岔、地交、圹宝等几十个传统村落很具保护价值。民居基本是木质吊脚楼,这些传统村落承载着靖州独特的苗侗风情,彰显着靖州独特的苗侗文化。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和村民对现代生活、现代建筑的不断向往和追求,在传统村落中拆毁木房,新建洋房的现象日趋严重,原来很古朴很传统的村落变成现在土不土、洋不洋的村寨。如不加以高度重视,对我县申报传统村落特色村寨,开发民族文化旅游、乡村游等产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和障碍。

因此建议:

1.尽快制定出台《靖州县传统村落保护规定》。

2.住建部门要严格把好建房审批关。

3.加强传统村落保护的宣传和教育力度。

审查意见:请县人民政府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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