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作风通报第十期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5日 点击数: 【字体: 打印文章
 

近期,县纪委、县作风办对公车管理使用、乡镇干部住乡制度以及单位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现场督查情况

1、公车管理使用:(1)10月4日上午,排牙山林场干部邹晓鸿等人公车私用并发生交通事故;(2)10月20日晚上8点50分,督查组发现交通局牌照为湘N84135的皮卡车未按照规定地点停放在县农村公路管理站院内。

2、乡镇干部住乡情况:10月21日,督查组对甘棠、太阳坪、艮山口等乡镇(管委会)住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中各乡镇(管委会)均未发现“走读”现象。

3、工作纪律情况:(1)10月21日下午,督查组对县农业局、县农机局等单位的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未发现问题;(2)11月1日, 督查组对邓家坡社区、县经管局、县药监局、县移民局、飞山管委会红心村村委会、渠阳管委会友谊村村委会等单位的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中发现县移民 局办公室放置有参加丧事回馈的物品,督查组人员当场就这一问题对相关局领导进行了严肃批评,责成移民局的主要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3)11月2日,督查组对万福社区、县城管局、县残联、飞山社区等单位的上班纪律情况进行了督查,未发现有违纪行为。

二、处理意见及结果

1、对排牙山林场干部邹晓鸿等人公车私用并发生交通事故的问题移交县纪委纪检监察室调查核实,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立案处理。

2、对县交通局牌照为湘N84135的皮卡车驾驶员唐永红连续几次未按规定停放公车的行为,县纪委对县交通局局长杨景明进行了约谈。县交通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唐永红1000元的经济处罚,取消其2015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并在全系统通报批评。

3、县纪委对移民局局长黄鹏辉进行了约谈,当事人已于督查当天将所收同事的礼金全部退还。

三、下步工作要求

1、进一步规范和严明工作纪律。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签到制度、请销假制度,教育督促干部职工强化去向牌标示意识,同时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本单位干部职工违纪违规行为的自查和惩处力度,促进干部职工认真履职,提升工作效能,扎扎实实为民办实事。

2、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规定》的通知(靖办[2015]6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公车的管理和使用,县纪委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单位以及责任人、用车人和驾驶人进行严肃处理。   

3、进一步严格查处违规“办酒”。各 单位要进一步组织学习省、市、县对于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和参与婚丧喜庆事宜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国家公职人员借婚丧嫁娶以及子女升学、乔迁、生日等喜庆事宜 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对因失管、失察,导致本单位干部职工大操大办,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追究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

4、进一步强化对乡村干部的管理。乡镇(管委会)党委要加强对乡、村干部为民服务意识的教育;乡镇(管委会)纪委要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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