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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信箱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靖州县大堡子镇梅子村二组地质灾害搬迁冒名顶替挤占指标情况暨信访复查申请报告
来信人: 宋朝柏 来信日期: 2016-10-18 信件编号: 201610181034288776
信件内容:

冒名挤占 ?欲盖弥彰 ?

——关于靖州县大堡子镇梅子村二组地质灾害搬迁冒名顶替挤占指标情况暨信访复查申请报告

?

尊敬的靖州县人民政府领导:

您好!

草民宋朝柏,男,84岁,中共党员,家住大堡子镇梅子村二组山脚湾。

我要反映的情况是:?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发文(湘财建指【2015】494号)拨给靖州县2016年度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指标30户。在指标落实到户过程中,大堡子镇梅子村二组出现冒名顶替挤占指标严重违法情况。

事情经过简述如下:

2016年8月4日,大堡子镇杨仪军副镇长来梅子村二组组织签署地质灾害搬迁户搬迁补助发放协议,我被告知搬迁补助名册里没有名字。我当即向杨副镇长反映问题并提出纠错要求。杨副镇长否认名单有错。

问村长李林跃是什么情况,村长回复:宋茂武是今年才报上去的,他当时曾向宋庭杰(宋茂武的父亲,具体负责名单造册、拍照等工作)提出疑义,宋庭杰坚持“你同我报上去啦”。

问宋庭杰是怎么回事,宋庭杰回答:事情不是我做的,是领导要我这样做的。问是哪位领导,宋庭杰不愿作答。

之后连续几天打电话询问此事,杨副镇长均坚称“已经定了,没得改。只有9个指标,1户也不能加。”

8月9日向杨副镇长等党政领导递交了详细书面材料和证据材料,指出宋茂武冒名顶替挤占宋朝柏指标,请求纠错。

8月22日,到镇政府询问情况,杨副镇长回答:查过了,宋朝柏确属正当合法的地质灾害搬迁户。杨副镇长提出9户变10户,平分原9户的搬迁补助,问我方是否同意。没有得到肯定答复,杨副镇长便说:“那好吧,我把名字改过来吧”。

8月26日,得到杨副镇长新的答复:名单已上报,不能改了。

????8月30日,向靖州县国土局、信访局、县纪委等部门递交了书面材料汇报情况,请求纠错。国土局黄副局长看了报告后,当面回复:宋朝柏户为漏报,明年为你申请一个指标。

????9月1日,杨副镇长到梅子村召集所有地质搬迁户作解释:宋朝柏户系漏报,争取明年申请一个指标。我没有同意“争取明年申请一个指标”的解决方案,指出今年的指标应该落实给宋朝柏。

9月26日,接到大堡子镇《关于宋庭发(宋朝柏的儿子)网上来信反映事项的答复意见书》(以下简称《答复意见书》,详见附件)。

根据《答复意见书》时限要求,我今天郑重向靖州县人民政府提交书面信访复查申请报告。

下面先一一指出《答复意见书》和有关部门存在的错误和问题。

  1. 《答复意见书》说“宋朝柏确实是地质灾害户......,但不符合享受地质搬迁户指标政策要求,如要享受政策,必须新建住房”。拆旧房和建新房,是界定搬迁是否完成的两项内容,是兑现搬迁补助政策的条件,不是认定地质搬迁户主体资格的条件,拆旧房与建新房哪怕一个都没完成也不影响地质搬迁户主体资格。宋朝柏目前只完成了拆旧房没有新建住房的确不假,但事实上8月4日的搬迁补助名单在列户,有的只完成了拆旧房,有的只完成了建新房,有的两项均没有完成,为什么却唯独剥夺了宋朝柏地质搬迁户的主体资格?把补助政策的兑现条件和享受政策的主体资格条件混为一谈,以此来解释名单中没有宋朝柏的名字,是偷换概念掩盖冒名挤占的真相。
  2. ?宋朝柏是山脚湾最年长的住户,八十多年来生于斯,长于斯,老于斯,有房有户,如果宋朝柏不具备山脚湾地质灾害搬迁户的资格,则无第二人有此资格,更遑论2012年才单独列户的宋茂武(《答复意见书》称宋茂武与其父宋庭杰“2012年时分开住”,是否单独列户,不清楚)。
  3. 《答复意见书》称“(我)在地质灾害发生后就很少到老屋住”,这既不属实也无关紧要。我公路边的小木屋是妻子吴桂英用来卖点糖果烟酒的小卖部,面积不过十来平米,并非住宅。吴桂英2006年开始瘫痪在家(山脚湾的老屋),不能照看小卖部,但群众仍有需求,于是我在照料妻子之余偶尔到小卖部给群众卖点小东西。吴桂英去世后,为了方便照看小卖部,我的确常在小木屋留宿,但一直到2013年响应政府搬迁号召拆掉山脚湾的老房子,我的粮草、我的家当全部都在山脚湾的房子里。更何况,认定是否为地质灾害户的依据是户口和住宅,不是看在哪里吃饭睡觉。若以在哪里吃饭睡觉来界定,将会谬误千里。试想若有人常年举家在外打工,是不是要开除人家梅子村的村籍了;又试想若山脚湾某人有个亲戚因某种原因常年客居在山脚湾的这户人家,那他(她)的亲戚岂不是也可以算作地质灾害户了,这显然都是荒谬的。拿“很少在老屋住”来说事,是转移话题扰乱视听。
  4. 2015年领取的5000元是奖励拆掉老房子并在原宅基地种树,并非《答复意见书》所说的“给予新建房子”。事实上,2015年一同领取5000元拆旧房奖励的其他住户都没有在2015年前后三年甚至五年内新建房子。奇怪的是,人家符合享受政策条件,宋朝柏却不符合。对宋朝柏的要求可不是一般的高啊!在上一次的信访材料中就曾提出问题:前面搬的、同一时期搬的、还没搬的都有资格享受搬迁政策,为何唯独我没有?有关部门在《答复意见书》中对这些问题避而不答,而是自说自话,顾左右而言他。
  5. 地址灾害搬迁虽然今年才有,但避让指标并非凭空乱拨,而是根据历史灾情按“轻重缓急”原则拨给各乡镇的。从2007年遭受重灾开始受到地质灾害严重威胁并上报有关部门,到后来上级发放地质灾害明白卡和雨季撤离通知,再到后来启动搬迁项目,梅子村二组地质灾害户历年名单中都是有名有姓的9户,9个搬迁指标有来龙有去脉,一个萝卜一个坑对应好的。2016年梅子村二组没有新发地质灾情,不应产生新的地质灾害户,今年的名单少了宋朝柏,新出现了宋茂武,是毫无疑问的冒名挤占。

我的要求:

  1. 综上所述,宋朝柏的地质灾害搬迁户主体资格是被非法剥夺的,宋茂武系冒名挤占宋朝柏的地质搬迁避让指标,请上级纠正错误,把今年的搬迁避让指标落实给宋朝柏。
  2. 如果有关部门觉得报10户也可以,那也应该是建立在落实好原9户指标,不损害原9户权益的前提下。如果指标不够,理应让新增户宋茂武去等待新的指标,而不是叫宋朝柏或其他户去等。
  3. 其他户8月4日所签协议书中是否有新建住房的要求我并不清楚,若是现在增加这样一条要求,有针对本人的嫌疑。另外,地质搬迁的目的是避让灾害,拆掉旧房搬离灾害区域是这一目的达成的根本体现,是否要新建住房应酌情考虑。我是一个八十多岁的老人,新建一栋住房没有太大必要。偏安于公路边的小木屋,把搬迁补助用于解决病痛医疗和生活费用,更符合我的实际需要,也更能体现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关怀。

????几点感叹和呼吁:

  1. 还事情以本来面目。要圆一个谎,往往需要编造更多谎言;要遮盖一个错误,常常会制造更大的错误。从我8月4日发现并开始反映问题,到9月26日接到《答复意见书》,有关部门人员言行前后矛盾,逻辑混乱,顾此失彼,根源就在于此。情况越真实,问题解决起来越容易,越到位。任何脱离真实情况、简单粗暴的解决方法都只会导致新的不公,只会制造新的问题和民怨。
  2. 此次冒名挤占一事,事实非常清楚,情况并不复杂,纠错本不难。但不知为何,从一开始有关部门就把自己摆在冒名挤占者代言人的位置,失却了公允的立场和秉公办事的态度,找来一堆似是而非的理由,极力遮掩实事,缺乏直面问题的勇气和解决问题的诚意,把这一事件的处理变成了一个弱老头子与强大公职人员的一场角力,信息不对称,力量悬殊,过程之艰辛可想而知。而冒名挤占者本人(主要是制造者宋庭杰)却躲在一边看热闹,逍遥自在,享受着践踏法制的快感。哎.....可怜的老头!可怜的老共产党员!可悲的社会!

????党的十八大把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摆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反腐厉势持续荡涤,法治环境日彰,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当前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我们坚信,违法乱纪者必无处遁形。我们坚信,正义必胜!

????恳请领导查明真相,主持正义。

我期待这是问题得以公正解决的最后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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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柏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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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庭发 ??电话:13974527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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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处理单位: 国土资源局
处理时间: 2016-10-21
处理状态: 已转交到 大堡子镇 部门处理, 于 2016-10-27 之前处理完
关于宋朝柏来信反映事项的答复意见 一、事项调查情况 经调查核实,宋朝柏系梅子村二组2007年地质灾害户属实。 二、信访事项处理情况 我镇政府高度重视,已委派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调解,靖州县国土资源局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2015】494号文件精神,给地质灾害点已建房户、在建房户、拟建房户5万元建房补助,2016年拨给我镇9户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指标。2016年5月我镇政府通知梅子村支两委对梅子村二组2007年以来地质灾害点已建房户、在建房户、拟建房户进行摸底,对建房户给予5万元的建房补助资金(有靖州县地质灾害搬迁承诺书可查阅),并上报镇政府。因此村两委对地质灾害点住户进行了摸底,当村两委人员在对宋朝柏进行摸底时问其是否愿意建新房时,宋朝柏回答年纪已大没能力建新房,所以梅子村村两委没有把宋朝柏纳入地质灾害搬迁户上报。宋茂武在地质灾害点有住房属实,梅子村上报名单后,经我镇镇政府、县国土资源局现场对所有名单进行了核实,宋茂武符合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条件,因此县国土资源局把宋茂武纳入了地质灾害搬迁户,所以不存在冒名顶替之事。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2015】494号文件精神,如果宋朝柏确实需要建新房,我镇已和国土资源局衔接可以纳入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 大堡子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7日
处理情况
处理单位: 大堡子镇
处理时间: 2016-10-28
处理状态: 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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