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经过:2015年8月25日13时51分,黄良军(坳上杨梅村人,持A1 证)驾驶湘NF5540轻型货车在靖州县坳上镇先锋村路段与王芳海(坳上小开村,)驾驶的电动三轮车会车相撞,造成电动三轮车受损,王芳海(我父亲)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现据事发时间已经过去近九个月的时间,期间曾多次去交警大队进行过询问和调解,因此案一直得不到解决,再次到交警大队询问得到的消息是:这起案件交警大队的工作已经完成,你可以到法院上诉;来到法院咨询,说要等伤残鉴定后才能受理此案,苦苦等了近三个月的时间得到的消息是:现提供的伤残鉴定材料欠缺,伤残鉴定需要重新鉴定而遭到了法院的驳回?听到这样的消息,曾一度让我家里人绝望,现在父亲一直卧床不起,大小便失禁,而肇事者与保险公司早已串通一气费劲了心思,根本没有想过如何去正确地解决和处理这件事情,一直选择逃避和推脱责任,至今肇事者从未进行过处于人道主义的看望,不仅对伤者不闻不问;而且还一直还想方设法设法推卸掉这起交通肇事案的主要责任,甚至多次遭到肇事者的恐吓和威胁,面对肇事者嚣张蛮横态度,一时间“找天天不应”、“找地地不灵”,让我们忠厚老实的一家人积压了太多的委屈和无奈,现在我和母亲不仅要一边照顾受伤的父亲,一边还要到处向亲戚朋友们借钱筹集父亲高昂的医疗费用,肇事者呢,始终逍遥法外!请问,现在哪个部门能出面处理这件事情,群众该如何通过正确的途径和法律手段来捍卫自己的权益,恳请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能为我父亲指条明路,讨个公道,还我一个健康的家人,一个完整的家!期盼您的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