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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鑫汇中央广场21栋楼梯房旁边围墙是否拆出
来信人: 龙女士 来信日期: 2016-04-12 信件编号: 201604120954489530
信件内容:

鑫汇中央广场21栋楼梯房已经进入付首付的阶段,但是其间距不足1米的围墙迟迟未拆除,围墙另外一边是村民住房和菜地,开发商答复以后会拆除,但据我们了解围墙另一边不属于开发商的地,村民也不同意搬迁,如果围墙不拆除,楼房得不到正常间距以后会严重影响购房者居住,这样的楼房也不应得到批准出售,所以付首付在即想咨询有关部门,这个围墙今后会不会拆除,什么时候拆除,如果拆除能不能保证住房的正常间距?

处理情况
处理单位: 房产局
处理时间: 2016-04-13
处理状态: 已转交到 住建局 部门处理, 于 2016-04-20 之前处理完
关于“鑫汇中央广场21栋楼梯房旁边围墙是否拆出”问题的答复 龙女士,您好! 您在县长信箱里反映的“鑫汇中央广场21栋楼梯房旁边围墙是否拆出”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由于您的来信内容不是太具体,也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所以无法与您取得联系核实。如果您在购房前对该项目的规划设计有什么疑问,请前往县规划服务中心或拨打办公电话0745-8224771进行咨询。 靖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4月15日
处理情况
处理单位: 住建局
处理时间: 2016-04-19
处理状态: 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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