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恒盛家园没有竣工就交付使用,交房二年多房产证、土地证没办好 | ||||
来信人: | 恒盛家园住户 | 来信日期: | 2015-09-23 | 信件编号: | 201509231016241971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靖州县恒盛家园(位于建国桥建国东路路口)的住户,我们于2012年9月与湖南恒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是靖州县房产局印制,我们才放心地签订了合同),购房款、办证费用、税费、各种开通费(开发商要求交的各种费用,我们都按时足额缴清,包括开发商要求提供的各种办证资料,为的就是想快点把房产证办下来),合同约定2013年4月18交房,并达到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这里我们想问下住建局的领导,贵单位出具的公示牌(2014年3月才公示在房子大门口),清楚注明,竣工日期为:2013年11月26日,但没有公示竣工是否验收合格,也许至今都没验收合格吧,合不合格请公示下。我们的房子基本存在渗水、漏雨的情况,多次向你们反映,都没什么效果。房子是2013年11月26日才竣工,也没有通过验收(没有看到任何有关竣工材料的公示),为什么让开发商将(没有竣工、更别说验收合格)的房子交付使用,况且房子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请住建局的领导们给我们公示下竣工验收备案书及该房子的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问题二、现在大家都已经入住2年多,但我们的房产证却一直没有办下来。
我们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第十五条 关于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规定:
1、甲乙双方应当在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靖州县房产管理局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我们的购房合同,是2012年9月签订的,这个“商品房预告登记”不知房产局登记了没有,现在好像有相关规定预售必须进行网签,其他小区都是预售就由开发商进行预售网签,为什么我们的房子卖了就没有进行网签呢?
合同第十六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房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2项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我们按最迟的时间(交房时间2013年4月18日),90日办好,也应该是2013年7月18日。
请房产局的领导们,不要忽悠我们,说开发商没有提交资料过来,你们也无法办理。你们是房产管理部门,有责任督促开发商尽快办好房产证,开发商现在开发“金域华府”小区,他们前一个开发项目恒盛家园的证没有办好,你们为什么不监管下,让他们把我们的证办好,再让他们开发下一个小区,给他们发预售许可证。
希望领导予以足够的重视,尽快帮我们办好证,不要让靖州的房产市场越来越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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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 |
处理单位: | 政府办 |
处理时间: | 2015-10-08 |
处理状态: | 处理中 |
处理情况 | |
处理单位: | 政府办 |
处理时间: | 2015-10-08 |
处理状态: | 已转交到 房产局 部门处理, 于 2015-10-15 之前处理完 |
处理情况 | |
处理单位: | 房产局 |
处理时间: | 2015-10-08 |
处理状态: | 已转交到 住建局 部门处理, 于 2015-10-15 之前处理完 |
处理情况 | |
处理单位: | 住建局 |
处理时间: | 2015-10-13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