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信件查询
姓  名:
查询码:
查询
回复排行
  • 序号单位名称办理/来信
  • 1政府办58/58
  • 2住建局15/15
  • 3房产局12/12
  • 4教育局11/11
  • 5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9/9
  • 6公安局9/9
  • 7计生局8/8
  • 8太阳坪乡7/7
  • 9渠阳镇7/7
  • 10林业局6/6
  • 11甘棠镇6/6
  • 12人社局4/4
  • 13交通局4/4
  • 14大堡子镇4/4
  • 15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4/4
  • 16坳上镇4/4
  • 17交警大队3/3
  • 18公路局3/3
  • 19国土资源局3/3
  • 20社保局3/3
  • 21电力公司3/3
  • 22寨牙乡2/2
  • 23扶贫办2/2
  • 24农业局2/2
  • 25水利局2/2
  • 26卫生局2/2
  • 27疾控中心2/2
  • 28发改局2/2
  • 29平茶镇2/2
  • 30财政局2/2
  • 31医保局2/2
  • 32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2
  • 33城管执法大队1/1
  • 34就业局1/1
  • 35渠阳管委会1/1
  • 36移民局1/1
  • 37旅游局1/1
  • 38广播电视台1/1
  • 39农办1/1
  • 40环保局1/1
  • 41安监局1/1
  • 4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1/1
  • 43畜牧局1/1
  • 44教育系统1/1
  • 45铺口乡1/1
  • 46文溪乡1/1
网上调查
新的政务网站互动平台上线了,你对政务部门给你的答复满意吗?
  • 非常满意
  • 满意
  • 一般
  • 不太满意
  • 很不满意
您现在的位置网上信访 >> 内容页
县长信箱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建议建立杨梅自然保护区,依法禁止出卖大树、滥施农药,推进标准化栽培
来信人: 周东生 来信日期: 2015-04-21 信件编号: 201504210454583574
信件内容:

      近几年出现的出卖杨梅大树、滥施农药等问题值得引起高度重视:破坏生态、破坏资源、使特色产业丧失资源基础。

     建议依法禁止与推进科技进步、提高鲜果生产效益并举。建立自然保护区

关于建议建立杨梅自然保护,依法禁止出卖大树,推进标准化栽培的 答 复 周东生网友: 您在县长信箱中提出的“关于建立杨梅自然保护区,依法禁止出卖大树,推进标准化栽培”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党委高度重视,积极安排工作员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立杨梅自然保护区的问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自然保护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给予的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因杨梅不属于珍贵树种、典型森林生态系统、自然遗迹及上述范围的类型,不适宜划定自然保护区。 二、采挖贩卖杨梅大树的问题 根据湖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定,杨梅树属于经济林树种,不纳入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也不属于名木古树和保护树种,林农可自行采挖和移植,但我县为了发展壮大杨梅产业,县林业局于2012年12月6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活立木移植管理的通知》(靖林政发〔2012〕47号)文件要求,只有以下情况可移植: 1、允许移植和开发利用胸径30厘米以下的房前屋后人工培植树木、采伐迹地非保护树木、人工培植的经济林、活立木清理整顿合格圃地登记树木。 2、禁止移植木洞杨梅核心产区的杨梅活立木,严格控制野生杨梅活立木移植,木洞杨梅核心产区范围外人工栽植的杨梅林确需改造的可以移植。 如存在违反以上规定盗挖名木古树、珍稀树种的违法现象,欢迎广大网友向当地林业站或县林业局举报,同时也希望大家继续对林业工作的给予大力支持。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15年5月6日 关于对县长信箱周东生提出杨梅滥施农药的答 复 在县长信箱中周东生同志提出我县杨梅滥施农药的意见,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调查落实。通过调查了解,我局对农药的监管非常严格,执法大队经常到农资经销点进行不定期地检查,不允许有剧毒高残留的农药销售。另外,我县杨梅历年来都是粗放管理,基本上不施化肥农药,但由于近年来,个别杨梅园有少量的病虫危害,特别是在杨梅成熟的季节,果园会出现一些“毛虫”,种植户一般都是采用高效低毒农药进行防治。下一步,我局会组织人员:一是加强药品监管,防止个别梅农违规使用农药;二是加大抽样检测力度,对违规使用农药者加大惩处力度。三是开展杨梅技术培训,指导梅农采用农业、物理的方法防治杨梅病虫害,以确保我县杨梅的安全生产。 欢迎广大群众对杨梅园使用“限用或禁用农药”的现象及时举报,我局将严格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举报电话:0745—8223180 靖州县农业局 二0一五年五月八日
处理情况
处理单位: 农业局
处理时间: 2015-05-08
处理状态: 处理完
我要评论: 更多评论
  • 用户:
  • 评论: *
  • 验证:
网站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