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靖州党政门户网 > 在线访谈 > 文字信息
加强耕地保护,引导适度规模经营
访谈文字 >>
  • 【主持人】关注民生,服务民众。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您继续关注由县政府办主办、县电子政务办承办的 “在线访谈”。今天做客访谈室的嘉宾是县农业局副局长肖晓同志,在今天的节目中肖副局长将就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政策与网友们进行互动交流。肖副局长,您好!欢迎您!

  • 【县农业局副局长肖晓】主持人好!大家好!

  • 【主持人】说到农业三项补贴,农民朋友是比较熟悉的。这项政策2004年在我国开始实施。去年5月国家农业部在安徽、山东、湖南、四川和浙江等5省先行启动试点,对政策进行调整和改革;2016年在试点取得显著成效的情况下,在全国全面推行改革。在这里,请您先谈谈:已经推行了十年的农业三项补贴为什么要改革?

  • 【县农业局副局长肖晓】 近年来,我国"三农"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农业"三项补贴"的政策效能、政策效应逐步降低和弱化,迫切需要改革、完善。我认为,对农业三项补贴政策进行调整和改革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此次改革是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的需要。当前,农业"三项补贴"已经演变成农民的收入补贴,一些农民即使不种粮或者不种地,也能得到补贴,而真正从事粮食生产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种粮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却很难得到除自己承包耕地之外的补贴。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就是要力求改变原有补贴政策"平均施力"、"吃大锅饭"的现象,提高补贴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建立"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的良性财政扶持机制,加快推动“激励种粮”新局面的形成。 第二,此次改革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需要。"撒胡椒面"式的农业"三项补贴",既不利于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生产,也不利于先进农技成果的推广应用、金融服务的创新供给和市场供需的有效对接。通过创新农业扶持方式,加大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支持力度,有利于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强化粮食安全保障功能,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第三,此次改革是接轨国际农业补贴规则的需要。我国

  • 【主持人】今年5月国家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2016财农第26号文件)。在接下来的访谈中,咱们就来详细地解读下这项政策。请问:这次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的核心内容有哪些?

  • 【县农业局副局长肖晓】本次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将原有的农业"三项补贴"中的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它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将全部农作物良种补贴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以及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的80%,用于耕地地力保护,即我们所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二是将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的20%,加上农业"三项补贴"的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即“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

  • 【主持人】也就是说,随着26号文件的出台,我国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它包含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这两项补贴是也正是网友们关注的热点。在这里,请您先谈一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有哪些具体规定?

  • 【县农业局副局长肖晓】⑴补贴对象。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⑵发放要求。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种地农民要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主动改善地力,积极种植绿肥、施用有机肥、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 ⑶发放标准。在国家改变补贴资金发放依据之前,我省仍以计税面积内的农作物实际种植面积和每年的双季稻播种面积作为发放依据。2016年,我省一季农作物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105元、双季稻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175元(计税面积外种植双季稻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70元)。补贴资金采取财政"一卡通"的方式直接补贴到户。

  • 【主持人】在我国,农业生产成本较高,种粮效益低,很多农民宁可外出打工,把地荒着也不愿种粮食。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体现了“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 加大了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支持力度,促进了农业可持续发展。在这里,也请您谈谈: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发放有哪些具体规定?

  • 【县农业局副局长肖晓】⑴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种植主要粮食作物的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种粮农民合作社、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业生产新型经营主体倾斜。其中:种粮大户、家庭农场按耕地流转面积进行支持,这里有一个划分标准:耕地流转面积为30-200亩的叫做小规模种粮大户和家庭农场;耕地流转面积为200-1500亩的叫做中等规模种粮大户;耕地流转面积为1500亩以上的,称为大规模种粮大户;种粮合作社、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根据其实际经营、服务面积进行支持。 ⑵支持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现金直补。主要与粮食作物的种植面积或技术推广、服务面积挂钩,单户补贴设置合理规模上限,防止“垒大户”。二、项目扶持,培育流转耕地在1500亩以上的大规模种粮大户,重点支持仓储、烘干、集中化育秧等设施以及机耕道、水利等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三、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两个“百千万”工程 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意见》,培育扶持从事粮食生产的家庭农场,通过对家庭农场的扶持,推动土地规模化流转和其他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四、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为粮食适度规模的新型经营主体贷款提供信用担保,着力解决“融资

  • 【主持人】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的申领程序是怎样的?请您接着谈一谈。

  • 【县农业局副局长肖晓】⑴申报。每年5月底前,经营主体自主将土地承包流转合同、流转土地到户花名册、流转租金支付凭证、生产资料购买发票、合作社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存折)、户主或法人代表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给当地人民政府具体办事机构,填写《申报表》。 ⑵乡镇核实。每年6月底前,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乡(镇)财政所,对申报主体的经营(服务)面积、土地流转、粮食生产水平、高产配套技术、农业机械化水平、公众形象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⑶县级复审。县财政局、农业局等职能部门联合对各乡、镇上报情况进行下乡走访和现场核查。核查结束后,将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⑷发放。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局统一汇总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通过“一卡通”方式,将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 【主持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在靖州县的实施情况是怎样的?

  • 【县农业局副局长肖晓】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015年、2016年我县落实补贴面积分别为20.1万亩、19.9万亩,按全省统一规定的105元/亩/年标准,共计发放补贴金额分别为2111.11万元和2086.58万元,发放户数分别为51334户和51315户。 ⑵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 2015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现金直补175户,落实补贴面积1.8218万亩,发放补贴资金182.18万元。

  • 【主持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保护的是耕地地力,支持的是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同是它还进一步简化了审核发放程序,为基层减轻工作负担,节约时间和工作成本。

  • 【主持人】网友“老农民”问,我一家人都在外地打工,说实话家里的地荒了好多年了。听说了国家出台的新政策后,我想让儿女继续在外面打工,我和老伴回家种田,像我家这种情况可以申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吗?哪些情形不能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呢?

  • 【县农业局副局长肖晓】凡依法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且做到田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均可享受此项补贴。 以下几种情况不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关规定,不属于农村集体耕地的滩涂、行(蓄)洪区、湖垸、河道等已经围垦、种植作物的土地。 ⑵国家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草)补贴的土地。 ⑶作为畜牧养殖场占用的耕地。 ⑷成片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如,工厂化作物栽培的连栋温室、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育种育苗场所、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用地和环保设施用地;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粮食生产的配套设施用地。如,晒谷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农资和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用地。 ⑸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⑹经有关部门认定,长年抛荒的耕地。 ⑺经有关部门认定,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⑻“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

  • 【主持人】网友“如水月光”问,我在飞山二凉亭承包了上百亩耕地,种了葡萄、提子等水果,请问肖副局长:种植果树、茶叶、瓜果、蔬菜等经济作物或者栽种苗木、花卉、景观树等林木可以申请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吗?

  • 【县农业局副局长肖晓】首先,根据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申领条件,土地上必须种植粮食作物,否则将不具备申领资格。显然,这位网友虽然流转了上百亩耕地,但不具备申领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资格的。 另外我还想就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归属问题谈一点我个人的理解,目前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还是一种普惠制,原则上归耕地承包人(即最初的耕地承包人)所有。比如:张三分田到户时在组上承包的耕地面积是3亩,只要这3亩地耕地地力不降低、不抛荒、并且种植农作物,即使张三把自己的3亩地流转给李四,3亩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还是张三的。当然,土地流转双方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商榷,并在合同中注明。

  • 【主持人】网友“幸运龙”问,为什么每个县的亩平补贴标准不一样?它的补贴标准是如何确定的?2016年的补贴资金什么时候发放?如果补贴资金没有及时支取,存款可以计利息吗?

  • 【县农业局副局长肖晓】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标准,全省是统一的,不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我省计税面积内一季农作物每亩每年补贴105元、双季稻每亩每年补贴175元,计税面积外种植双季稻的每亩每年补贴70元。 由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补贴资金,除省级统筹外,还有一部分是根据各县市区以往的粮食产量、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程度等因素划拨的,因此确实存在各地区不一致情况。 2016年我县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已经发放完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已进入县级复审阶段,核查结果将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局统一汇总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以财政“一卡通”方式,将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对于第四个问题建议咨询“一卡通”的发放和监管机构。

  • 【主持人】网友“一帆风顺”问,听说长年抛荒的耕地、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是不能申请补贴的,那么这种耕地由哪个部门来认定呢?还有就是,如果发现自己的补贴款少了,农户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反映和申诉? 

  • 【县农业局副局长肖晓】县农业局土肥站负责耕地质量管理工作,并对耕地质量定期进行监测。 为确保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政策落实到位,村组和乡镇必须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财政局、审计局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禁虚报、套取、挤占、挪用,对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 【主持人】在这里,我们也希望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能发挥多重积极效应,推动我国农业生产进入规模化、产业化、社会化发展新阶段。今天的访谈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肖副局长参与这次节目,也感谢网友们的积极参与,咱们下次节目再见!

网站底部
联系我们

县委值班电话:

0745-8222162

政府值班电话:

0745-8222151